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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刺傷何君堯囚9年上訴遭駁回 官指行為致命 無嚴重受創僅因何及時躲避、堅忍樂觀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2022年10月06日11:03 • 發布於 2022年10月06日11:03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立法會議員兼時任屯門區議員何君堯2019年11月就區議會競選擺街站期間,30歲無業男子借詞合照並以刀刺中其胸口,造成2厘米皮外傷,男子當場被制服,期間割傷一名保鑣。男子去年承認各一項蓄意傷人及傷人罪,判囚9年,他不服刑期,申請上訴許可遭駁回。法官潘敏錡今(6日)於高等法院宣布判決理由,認為原審法官杜麗冰的量刑恰當,指被告以刀刺胸的行為足以致命,沒有造成嚴重的身心創傷,僅因何君堯及時躲避,且堅忍樂觀,將負面的事情視作挑戰。

官:被告傷人意圖最重要 無造成嚴重傷害不一定減輕罪責

上訴人為董柏輝。其代表大律師馬維騉早前上訴指,原審法官杜麗冰以12年為量刑起點明顯過重,忽略了受襲的何君堯僅受輕傷,心理影響亦極輕微,不應採納同類案件中較高的刑期上限。律政司則反駁指被告的意圖比實際對身體的傷害更重要。

上訴庭法官潘敏琦聽取陳詞後,即指上訴理據無合理可爭辯之處,拒批出上訴許可。她今頒下判詞,指蓄意傷人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而考慮罪行嚴重性時,被告的犯案意圖至為重要,其造成的後果僅屬次要,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傷害亦不一定減輕其罪責。

她續指,上訴人行為足以致命,之所以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傷害,只因何君堯及時躲避;而何的心理創傷輕微,亦僅因他堅忍(resilience)、樂觀(optimism),並將負面的事情視作挑戰(seeing negative events as challenges)。她又指,上訴人達致重創的意圖和決心,在他被制服後仍不斷重複大叫可見一斑。

官:上訴人有預謀犯案 被制服仍鍥而不捨傷害他人

潘敏琦又表示,杜麗冰判刑時正確地指出本案加刑因素,包括上訴人傷害何君堯的意圖由來已久;他犯案早有預謀,小心計劃引開何的注意,並以刀刺向其胸口足以致命;上訴人亦持有多一把刀,在被制服時仍鍥而不捨割傷另一人。

法官指,每宗案件的判刑因案情而異,雖然一般而言對受害人帶來極嚴重傷害及長期影響會判處較高量刑起點,但亦不能說僅限於此類案件才能採納高刑期。她終指,由於上訴方沒有合理可供辯之處,故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

董柏輝原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經控辯雙方協商後,董承認交替控罪「有意圖而傷人」,指他於2019年11月6日在屯門湖翠路之間的行人路,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地導致何君堯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董另承認一項傷人罪,指他非法及惡意地導致保鑣張英才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情指,何君堯2019年在屯門擺街站期間,被告拿著一束花走近並自稱為其支持者,提出與何合照。當被告伸手入袋作勢拿出相機時,卻拿出一把33厘米長的刀,快速刺向何君堯的胸部。何及時避開,但依然遭刺傷胸口流血。何的保鏢張英才截停被告,其手中仍然手持刀子,導致張的胸部和左前臂受傷。警員10分鐘後到場調查並拘捕被告。

影片顯示,董被何君堯和數名義工按在地上制服期間,大叫:「何君堯7.21襲擊係你做㗎!」、「白衣人同你握手條片,全世界都知!」、「絕對唔可以放過何君堯」、「殺咗佢,保護全港市民,七百萬香港市民」、「絕對唔可以俾佢當選做議員」、「你呢個人唔配做議員,佢謀害香港市民」、「我個名叫董柏輝,我要殺咗何君堯!」、「你就係主謀,快啲去死!」,又問「何君堯死咗未?」有街站義工斥被告:「你唔可以自己用暴力解決問題㗎嘛!」被告反問:「7.21先係暴力,係唔係呀?」

案件編號:CACC23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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