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控美聯集團及旗下地產代理商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與5名美聯高層,協同制定代理最低佣金率,構成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調查發現,美聯及中原兩間地產代理公司高層曾最少6次會面,討論限制回佣問題。中原因為首先向競委會提出申請《寬待政策》,以提供重大協助,配合調查,因而不獲競委會展開任何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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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控美聯集團及旗下地產代理商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與5名美聯高層,協同制定代理最低佣金率,構成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調查發現,美聯及中原兩間地產代理公司高層曾最少6次會面,討論限制回佣問題。中原因為首先向競委會提出申請《寬待政策》,以提供重大協助,配合調查,因而不獲競委會展開任何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