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富戶政策在過去不斷收緊,現時每2年便要申報是否持有香港物業。住戶會根據入息限額及資產淨值而決定是否屬於「富戶」之列。究竟如何屬於富戶?如預料需要遷出單位,綠表人士又有何置業選擇?
電視節目《東張西望》日前報道76歲何伯與46歲內地女子相識一個月閃婚的經歷,這段忘年戀除了令何伯與5名子女反目,亦令他損失多年積蓄。何伯透露本來想打本100萬元給太太做生意,惟到銀行提款時,發現細女從聯名戶口提走450萬元。曾收取何伯價值逾20萬元結婚禮物的何太,事後被指「身光頸靚」,何伯擁巨款積蓄住公屋亦惹議。
消息指,房屋署正調查何伯有否違反公屋「富戶政策」。鑑於事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目前要先釐清,一旦發現違規會採取行動,現階段不排除任何可能性。根據規定,公屋住戶如果超出入息限額或在港擁有物業,房署有權收回公屋單位。
幾時申報?
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每2年需要向房委會申報一次。
公屋居住滿10年的住戶:每2年進行一次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
申報甚麼內容?
公屋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由入住公屋開始,每2年須向房委會申報:
- 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 是否經常持續居住於公屋單位內
- 是否遵守與居住情況相關的租約條款
申報方法
每年4月房委會會向租戶發出申報表,需要在1個月內完成,申報表內容如下:
1. 香港住宅物業
2. 家庭入息
3. 家庭總資產淨值
須申報入息項目
受僱收入(稅前)(包括在海外工作的家庭成員的收入)
僱主提供的津貼(包括教育津貼、房屋津貼等)
自僱收入及經營業務收入
定期存款、保險及各項投資所得的每月平均利息、紅利及股息等收入
土地/物業等的收入
商用車輛收入
按月收取的退休金
其他任何收入(例如:個別家庭成員的綜援金、非同住親友的資助、離婚贍養費等)
資產需要申報項目
存款、現金及借出的貸款
投資
經營業務
車輛
的士/公共小型巴士牌照 (連車輛)
物業(例如:商業、工業用途物業、停車位等)
土地
豁免富戶政策人士
所有成員年滿60歲或以上
所有成員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所有成員合資格申領/正在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
所有成員由上述類以不同組合組成
持合租租約共住一單位
綠表置業途徑
如預料將來需要由公屋單位遷出,作為綠表人士,其實可以考慮購買未補地價居屋及未補地價公屋,公屋租戶購入二手物業後,子女可以繼承物業,達至傳承效果,日後可補地價放租:買入二手居屋後,可補地價再把物業放租,按揭方面,最長還款期長達30年,可申請H按或P按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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