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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永業案】利嘉閣地産代理任辯方證人 將出庭作供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5月29日06:14 • 發布於 2019年05月29日00:34
馮陳二人於03年的聖誕節,首次在香港餐廳的聖誕樹前合照。
馮陳二人於03年12月10日乘直升機去澳門晚飯,互相表白後合照。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貪瀆職案,馮永業自辯及盤問昨已完結,馮永業將傳召當年負責處理涉案雍景臺物業的利嘉閣地產代理吳鳳萍,以辯方證人身分出庭作供。
馮永業自辯時曾透露,他多年來「炒樓」都透過吳鳳萍去年找荀盤,過去多宗物業交易都係吳處理,所以吳會給予他佣金折扣,甚至給予半價優惠。
馮更曾表示,他介紹陳婉玉投資翡翠園及寶雲閣,他都叮囑吳都給予特別折扣給陳婉玉。
現年55歲的馮永業,被控身為公職人員收受陳婉玉提供的51萬元,作為傾向優待陳婉玉所控制的3家公司,即港聯直升機,港聯航空及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62歲的陳婉玉則以上述相同理由,向馮永業提供51萬元賄款。馮永業另被控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即於04年9月28日至06年7月9日期間,於履行公職過程中向政府隱瞞或沒有向政府申報或披露該筆款項。
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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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LY🤯
    一般市民眼裡如果咁樣都唔算瀆職的話,難怪有人收完澳洲佬錢都話無須披露資料。貪官
    2019年05月29日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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