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早前公布「舉報濫用公屋獎」措施,實名舉報成功最高可獲3,000港元獎金。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早(18日)在電台節目表示,過往每年收到過千宗濫用舉報,估算舉報會增加一倍、即2,600宗,若半數成功預算獎金總數約300多萬元,但收回1,300個單位,計及建築成本等因素已可達13億港元。她重申不當使用公屋單位,會對鄰里造成滋擾,計劃有助保護鄰里的居住環境,守護公屋資源。
何永賢又指,舉報需要實名舉報及面見,相信能減少濫報。至於多人同時舉報同一單位會如何處理,她強調當局設有評審委員會分辨,包括首長級第一級職員作出判斷,若當中有一至兩宗舉報最有效,可以平分獎金。
政府又建議修訂《房屋條例》打擊濫用公屋,若分租公屋單位或作商業用途,將被訂為刑事罪行、罪成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何永賢指,在公屋申報過程中發現有人將公屋單位出租作商業用途,包括有人經營健身室等,屬嚴重濫用。部分住戶在單位經營補習社亦違反租約,但政府處理輕微個案會先作警告,並設機制處理住戶上訴。針對以往只發出遷出通知書處理,她認為代價不高,打擊力度不足,容易令人覺得「博得過」,有信心在今個立法年度完成立法,已與政界接觸並獲得支持。
至於公屋輪候方面。何永賢透露由2020年的15.5萬宗,下跌21%至現時12.2萬宗,因應住戶購買居屋、綠置居或移民等交回的單位,房委會每年收回公屋數量由以往1萬間增至今年約有1.5萬間, 對消化輪候隊伍很有幫助。2026至27年,當局仍以輪候4.5年上樓為目標,但仍要視乎會否有工程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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