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報道,荷蘭資料保護局(Dutch 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表示,影音串流平台Netflix未告知客戶有關如何處理訂戶資訊,被處以475萬歐元(約3,831.57萬港元)罰款。
荷蘭資料保護局表示,在2018至2020年期間,Netflix未適當告知客戶關於他們的個人資料如何被使用。
荷蘭資料保護局又指,Netflix迄今已更新其私隱權聲明,並改善資訊條款。據荷蘭資料保護局,Netflix已就罰款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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