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下周一起,就「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諮詢持分者意見,諮詢期明年2月10日結束。當局計劃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總結收到的意見,以及交代相關規管制度的最終方案,並會盡快提交條例草案,爭取明年內獲立法會通過;預料最快明年第4季起,為現存劏房進行登記,並同步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
局方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列出多項違法情況及罰則,指如果業主或二房東,在認證制度下出租不合標準的劏房單位,將須負上刑事責任。當局建議,出租未獲認證或未取得有效寬限期,或者已獲認證但隨後被發現不符合最低標準的「簡樸房」,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若有人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陳述,就有機會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房屋局又指,會研究是否對持續違法出租時間較長的個案,施加較高罰則。
文件指出,考慮到要確保提供安全和合理的居住環境,以及參考顧問研究結果後,建議「簡樸房」內部樓面面積最少要有8平方米,而樓底最少要有2.3米,以杜絕「閣樓房」和「樹屋」等不適切居所。
梁文廣倡設最低罰款金額 以提升阻嚇性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A4聯盟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認為,應針對違規行為制訂量刑準則和最低罰款金額,以提高阻嚇力。他舉例說,假設有業主將單位「一劏五」,每間月租1萬元,若違規出租只罰款4萬元,就會令條例失去阻嚇性,因此罰款金額必須高於單位的總租金收入。
工聯會鄧家彪認為政府的建議罰則恰當,指社會已就劏房規管問題討論多年,而出租劏房單位屬經濟行為,業主絕對有充份資料,能夠作出理性決定和處理租務,不應明知違法仍鋌而走險,甚至罔顧住客安全及合理權利。
業主會:部分劏房業主索性退場
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接受訪問時指,同意要重罰違規者,避免有市場經營者「亂來」,但不少業主預期,改建每間劏房的成本是約15萬至18萬元,即使日後加租都未必足以收回成本,加上部分單位的確難以改動至合符標準,因此部分業主索性「退場」,將劏房還原至一個大單位出租,以免招惹刑事責任。
「有會員的家人經營劏房20年,一聽到政府的訊息,就決定不做了,好過被檢控。出租劏房每年收取20萬元租金,但若被檢控,單是律師費都要60至70萬元,更要入獄3年,幾十歲還要坐監,唯有請走全部租客,還原兩房一廳或三房一廳,不做了。」佘慶雲又說,目前部份合標準的劏房單位,月租已高達7000元,估計相關條例草案通過後,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月租或會調升到8000至9000元水平,形容政府提出的規管方向,只會趕絕真正有住屋需要的低收入人士,或令他們流離失所。
民建聯鄭泳舜則指,絕對不能接受有人以租客作為幌子或護身符,聲稱立法後會趕走租客,變相對租客施壓。他說,在現行劏房租管下,只要租戶有交租證明,就會納入租管保障範圍,業主不能隨便趕走租客。
留言 6
Chau
劏房本身就違規,即時可告得。
7小時前
エフ
唔好講到咁好聽
7000蚊一個咁既劏房又合理?
6小時前
reLax♀♂DonTdo_it
波。
6小時前
功成不必在我
感覺會有或多或少部分離場唔玩
不過冇壞,都係好事嚟嘅。
- 入正題,香港單身嘅好心咪住劏房
豆腐膶咁細又劣質閒閒哋都要五六千一個月
將來提升到簡樸房,七八九千應該走唔甩
肯花多少少時間搭車來回
返大陸搵間細屋2~300尺,千零蚊都有交易
住得寬敞舒適得多,週邊啲消費又平啲
其他例如食安問題就各有體會自己諗
如果有家庭、有小朋友,
生活上好多嘢地理上要遷就就冇辦法。
市政府應該優先處理有小孩的有個竇🫡
未上到公營房屋之前,咁多方倉、過渡房屋頂住先?
只嘆息,咁嘅財政實力,點解要生個細路出嚟受苦?
- 要加快上公屋時間
除咗推廣篤灰 人民鬥人民 阿仔都舉報老豆老母加強回收之外
- 市政府不妨考慮在灣區二三四線城市購房做遠端公屋發展:
-無人無物無資產老人家 搞百年歸老安樂城
-長期綜援GDP貢獻低 搞低端人口胳肋底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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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騰出不少公屋給有潛力有將來的劏房窮人
7小時前
金隻月土月齊
有病嗎,業主真金白銀買了個屋,自己都無入住,給有需求嘅低下階層入住,佢哋而政府房又不夠資格入住,才會出現間房問題。
源頭是房屋局起公屋不夠多,是否我哋先要局長有負責任,擔當一下刑罰坐20年監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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