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發生的南丫海難,造成39人罹難。有死者家屬之後入稟高院,要求法官頒令死因裁判法庭就事件召開死因研訊。惟高院原訟庭拒絕申請,上訴庭於2023年7月推翻原訟庭裁決,頒令需召開死因研訊。死因庭今日(14日)展開第3次非公開研訊前檢討。據悉,家屬一方擬傳召澳洲船舶工程專家,就船隻水密門和鎮流器等給予專家證供。
死因庭進行第三次研訊前檢討,閉門進行,今日並無家屬到庭。死因裁判官將於2025年5月6日展開死因研訊,研訊由死因裁判官獨自審理,預期聆訊長60天。死因庭預留4月3日作第四次研訊前檢討。據悉,家屬一方擬傳召一名澳洲船舶工程專家,就涉事船隻應否安裝水密門及鎮流器待給予專家意見,死因庭亦委聘了專家,將會就船隻豁免限速方面作供。
資料顯示,海難發生後,兩名肇事船長被刑事起訴,「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被裁定39項誤殺及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共判囚8年;「南丫Ⅳ」船長周志偉則被裁定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囚9個月。
案件編號:CCDI 1075-111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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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Chau
當年海事處的官員已避休,可能死埋,翻到案有乜用?
2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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