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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鍾翰林認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罪 區院判囚43個月

香港電台

更新於 2021年11月25日12:08 • 發布於 2021年11月23日10:50 • 香港電台 RTHK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3個月。
法官表示,鍾翰林是積極參加者,雖然無實際分裂國家的計劃,但目的明顯不過,而這項罪行不一定要實際使用武力,相信他若非被捕,大有可能繼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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