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娛樂

李力持誹謗案|盧覓雪獲法院判勝訴:一開始已知道嘅結局

明報

更新於 2020年11月26日11:59 • 發布於 2020年11月26日09:32
盧覓雪(右)告李力持誹謗獲法院判勝訴。(李力持微博圖片/盧覓雪facebook圖片/明報製圖)
盧覓雪(右)告李力持誹謗獲法院判勝訴。(李力持微博圖片/盧覓雪facebook圖片/明報製圖)

導演李力持今年3月在facebook上載節目主持盧覓雪的照片,並發帖文指她遺失電話,有跟外籍男子的性愛片段流出,配上嘔吐狀的表情符號。盧覓雪其後入稟區域法院,指相關帖文構成誹謗言論,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並向李力持索償,但沒有列明金額。

盧覓雪今日在facebook公布她獲法院判勝訴的文件,「法官現判定:被告人須付予原告人損害賠償和訟費直至存檔傳訊令狀送達認收書(即2020年7月7日)及本申請為止。損害賠償的數額有待法庭評估,訟費款額如未能由雙方議定,則有待法庭評定。 司法常務官」

盧覓雪自己則留言:「十一月官司告一段落,關心我的人都不斷恭喜我,說什麼真理必勝,正義長存,呢個一開始已經知道嘅結局,冇令我握拳跳起特別高興,我的心情只算係不高不低不好不壞。呢件事令我明白到寵辱不驚嘅意思,反正無論發生什麼事,放下了,就自在⋯⋯。2020就快過去,我會繼續學習,好好過日子!」

(即時娛樂)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