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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養生」為名執業 無牌女中醫被捕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8年02月08日19:41 • 發布於 2018年02月08日19:00

(星島日報報道)紅磡一家聲稱以自然療法治痛症的無牌醫館,暗中為客人做推拿,惜生意不佳,面臨結業前,昨遭警方聯同衞生署「放蛇」取締,拘捕涉案無牌女中醫,並檢獲一批藥酒、膏布及行醫項目等證物(圖)。

警方聯同衞生署拘無牌女中醫。被捕四十七歲姓方女子,涉嫌未經註冊作中醫執業。方女於北拱街開設一家以「養生館」作招徠的醫館,內裏設備簡陋,僅有牀、凳及布簾,所標示的行醫目錄,卻包括須具註冊中醫的資格。

有街坊透露,方女一年半前在上址開業,主打按摩推拿及保健美容,亦聲稱採用草本自然療法,治療各種痛症,平日僅有一至兩名顧客做推拿,有人曾向街坊透露:「生意太差」,計畫日內搬走,不料仍難逃法網。

紅磡分區雜項調查隊接獲線報,疑養生館有人無牌行醫,昨午二時半,與衞生署採取聯合行動,派員喬裝顧客要求治療,放蛇人員於時機成熟,表露身分將方女拘捕,並檢獲一批藥酒、膏布及薑等證物。

香港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指出,推拿及針灸等治療疾病手法,均須具備註冊中醫師資格才能進行,雖然近年僱員再培訓局開辦不少有關推拿理療從業員培訓課程,但獲牌照從業員不能單獨進行,須有註冊中醫師在旁。

一五年五月,警方及衞生署採取聯合行動,搜查銅鑼灣渣甸街一家美容中心,揭發四十一歲女負責人提供「泥灸」療程,涉嫌未經註冊作中醫執業而被檢控,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感化十二個月。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第108條,任何人如非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而在香港作中醫執業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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