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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35歲婦遭家暴提離婚 丈夫於冷靜期刀捅殺妻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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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於 04月25日09:44 • Joy
廣州35歲婦遭家暴離婚,冷靜期丈夫刀捅殺妻被判死刑
廣州35歲婦遭家暴離婚,冷靜期丈夫刀捅殺妻被判死刑

廣州一名35歲婦人,因多年遭受家暴,決定與丈夫離婚,卻於離婚冷靜期第13天,被丈夫當街連捅多刀後死亡。廣州市中級法院今日(4月25日)宣判該男子故意殺人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35歲婦人周雲霞與丈夫趙留超於2011年結婚,去年7月7日在河南申請協議離婚。據內地法例,申請離婚後有30天冷靜期,期間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就在二人離婚冷靜期第13天,即2023年7月20日晚上,周雲霞在親友周某等6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直走向周雲霞,以利刀刺向周雲霞及其親友,周雲霞失血過去,當場死亡,親友4人受傷,趙留超被捕。

周雲霞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附近被刺死(圖/微博)
周雲霞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附近被刺死(圖/微博)

廣州市中級法院判罪時指,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導致1死4傷,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因此判以死刑。

死者的妹妹表示:「我準備拿著判決書,去姊姊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過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

她曾接受內媒訪問透露,姊姊與原籍河南的趙留超育有一子一女,因為女兒是超生,她出外辛苦工作賺錢,還要照顧日常家務。但趙留超稍不如意便會拿她出氣,周雲霞最終難忍家暴決定離婚。

周雲霞的妹妹稱,在30天離婚冷靜期的第一周,趙留超表現淡定願意離婚,亦簽了離婚協議,並拿到周雲霞留給他的40萬元。但他其後反悔,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周雲霞見面,結果釀成悲劇。

周雲霞因難忍多年遭受家暴而提出離婚(圖/微博)
周雲霞因難忍多年遭受家暴而提出離婚(圖/微博)

據稱,當時趙留超當時一到達現場後,二話不說直接用刀捅人,先捅傷周雲霞哥哥等幾名男子,後又持刀追著周雲霞。周雲霞拼命逃跑,摔倒在保安亭附近,趙留超趕上後狂捅她7、8刀。趙留超其後被制服壓倒在地,但一直不肯鬆開手中的刀,並瘋狂掙扎大叫,直到警察趕來。

據廣州市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經法醫鑑定,周雲霞被銳器刺中,造成心臟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同行的周某甲右胸部、左前臂等處被刺傷,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周某乙、張某佰、郭某培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周雲霞當場死亡(圖/微博)
周雲霞當場死亡(圖/微博)
法醫判定死因(圖/微博)
法醫判定死因(圖/微博)
周雲霞家人到場聽審(微博影片截圖)
周雲霞家人到場聽審(微博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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