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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台主持傑斯認煽動及洗黑錢 還柙至10.7判刑 屆時頒令沒收487萬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2022年09月02日06:12 • 發布於 2022年09月02日06:12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網台 D100 Radio 主持「傑斯」尹耀昇,涉嫌在節目中發表煽動性的言論,及處理逾1,032萬的款項。他昨天(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和3項洗黑錢罪,聆訊今(2日)續。尹表示同意法庭頒下沒收令,涉款約487萬港元,來換取其餘控罪存檔法庭,不予起訴。法官謝沈智慧遂押後至10月7日判刑,屆時將正式頒下沒收令。尹須繼續還柙;其助手獲准保釋。

尹耀昇原被控5項煽動控罪及5項洗黑錢罪,其助手利寶麗亦同面對其中2項洗黑錢罪。尹昨天已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和3項洗黑錢罪。在控辯雙方協商後,控方指出,若尹同意案情及接受沒收令,他其餘的控罪將留法庭存檔,不予起訴。而助手利寶麗在接受沒收令的前提下,她面對的2項洗黑錢罪將同樣將留法庭存檔,不被起訴。

據同意事實,就尹的3項洗黑錢控罪,他共處理逾1,032萬元款項;而尹變現可得的款項分別為港幣448萬元及美金5萬元,總值共約487萬。尹同意法庭頒下487萬的沒收令。

尹耀昇(52歲,網台主持),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他於2020年2月8日至11月21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主持、製作、發布及上載網上節目,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叛離;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
(F)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G)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尹承認的3項洗黑錢罪則指他於2020年2月22日或3月2日至11月30日期間,在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持有的3個帳戶,分別有一筆港幣約204萬元、572萬元及一筆港幣約256萬元的款項。

案件編號:DCCC 6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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