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20日)三讀通過《2024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草案》。有議員憂電子廢物大增,促當局方加強宣傳和提供更多誘因,讓市民把電子廢物拿到回收點。當局指有半年的適應期,酌情處理違規個案,並會製作懶人包及加強宣傳。
今次修例旨在符合和實施《巴塞爾公約》的2022年修正案,與內地同步於明年1月1日開始,把所有的電器和電子產品的廢物納入公約的規管範圍,日後包括廢棄的固網電話、遙控器、電風扇等都會納入受規管的電器和電子廢物的名單當中。電器和電子廢物輸入和輸出香港均需署長發出的許可證。
議員周文港指2022年本港廢電器和電子產品的回收量和棄置量,分別是4.8萬公噸以至1.6萬公噸;2023年本港的電器和電子廢物的進出口量分別是20公噸和530公噸,本港須着手源頭減廢,增加回收量,提升自己處理電子廢物的能力,建議條例實施之後首半年設適應期,期間環保署可以按情況實施酌情權,相關企業若果只是做漏一些行政程序,可以予機會,但適應期過後則必須即時做出檢控;其次是增加投資興建環保處理設施,逐步提升公眾和業界對於回收廢物處理的意識、能力和效率。
他續指公眾對於電子垃圾仍停留在四電一腦的概念,敦促局方加強宣傳和提供更多誘因,讓市民把電子廢物拿到回收點,並且相應增加基層回收設施承載能力,方可切實降低香港電子廢物的目標。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新修訂的條例確保越境轉移的電子廢物能在進口國獲得妥善處理,保護其環境及公眾健康,修訂條例只會限制電子廢物的進出口,不會影響市民的日常生活,環保署會以明年1月1月至6月30日作為適應期酌情處理違規個案。他說環保署將製作懶人包,亦會走訪本港電子廢物回收設施。至於未涵蓋在四電一腦的電子產品,他指可在綠在區區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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