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兩名男子涉故意激怒他人毆打自己,藉此「碰瓷」訛詐共7.4萬元(人民幣,下同,約8萬港元),他們近日被成都高新區人民法院分別判囚3年6個月,罰款1萬元(約1.1萬港元),並向被害人退賠損失,目前已退還3.6萬元(約3.9萬港元),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內媒周四(21日)報道,去年8月到12月期間,健身房老闆李某豪和朋友陳某每逢凌晨時間,就刻意游走高新區繁華的高檔酒吧、KTV聚集點,尋找作案目標。一見疑似高度醉酒的人出現,他們其中一人就會故意上前碰撞,粗言穢語挑釁對方,如「有本事你打我啊」等言語。兩人分工明確,一人被動捱打,另一人在旁用手機錄下受害人揮拳的畫面,並報警求助。
李陳兩人以受傷為由,要求警方行政處罰醉酒者,數名受害人都選擇賠償了事。5個月內,二人上演了5次相似戲碼,其中3次碰瓷成功,事後平分錢款。直至去年12月4日,他們報案稱一名受害人未按協商內容賠償,警員發現他們曾有過多次類似報警糾紛而起疑,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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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
Klaus
四川省成都兩名男子涉故意激怒他人毆打自己,藉此「碰瓷」訛詐共7.4萬元
Where are they from❓
8小時前
🐱
其實都是因為沒有錢,如果政府可以的話判終身監禁,讓佢一世好過去出邊無所事事😂
16小時前
功成不必在我
抵啦
16小時前
你唔係我
😃😄😁😀😀😁😄😃👏👏👏👏👏👏👏👏
16小時前
黑豹117
這5個月,這就表示他們1個月用1次碰瓷手法來詐財
不起疑都對不起他人了
1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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