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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法院指通訊局對一集《頭條新聞》裁決部分不成立

香港電台

更新於 2021年11月27日13:48 • 發布於 2021年11月25日10:17 • 香港電台 RTHK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與記協提出司法覆核,尋求推翻通訊事務管理局去年就一集《頭條新聞》節目所作的裁決,高等法院頒下判詞裁定,通訊局的裁決部分成立,部分不成立,由通訊局自行決定會否重新考慮裁決。
判詞提到,即使《頭條新聞》是諷刺節目,公職人員應對批評持開放態度,有一定寬免,本質都並非要以鼓勵憎恨或侮辱的方式,去諷刺公職人員,而節目的描繪,似乎是基於警員的地位而針對他們。
港台回覆查詢時表示,已備悉有關裁決,會按《香港電台約章》、《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 》及《節目製作人員守則 》,致力為公眾提供優質的節目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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