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涉策劃法院放炸彈 一人囚5年8個月另3人判入教導所

香港電台

更新於 2023年05月27日09:36 • 發布於 2023年05月25日04:22 • 香港電台 RTHK

組織「光城者」涉嫌策劃以炸彈襲擊法院大樓及港鐵等公共設施,其中一名21歲被告負責租住單位製作炸彈,判監5年8個月。另一名19歲主腦早前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他連同另一名被告的判刑,押後至9月27日處理。至於同案其餘三名不足21歲的被告,被判入教導所。
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指出,19歲主腦的記事本,寫明他計劃實施恐怖活動,寫上「破壞香港之穩定結構」及「促進中共與各方的矛盾」等字句。另一名21歲被告,負責租尖沙咀賓館酒店房間,以便製作土製炸彈。同案的三名被告,曾先後到觀塘法院大樓及屯門法院大樓等目標地方,實地勘察並拍攝相片。他們曾採購所需的化學品,如雙氧水及鹽酸,以供製作TATP,最終沒有購入。李運騰說,幸好警方採取有效行動打擊,令被告無法成功製造任何炸彈,亦沒有對人身或財產造成實際損害。
李運騰認為,被告的所作所為毫無疑問十分嚴重,但他們罪責不同,負責租賓館的被告,罪責較重,判監是唯一選擇;另外三名被告主要是負責做「步兵」,角色較次要,嘗試購買化學品原料但不成功,加上三人現年不足21歲,考慮到要給予更生機會,決定採納教導所報告建議,判處三人入教導所。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