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29日,距離8.31事件發生半年,有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堵路縱火。20歲中東籍學生被指朝便衣警員掟雜物,警員其後拔槍示警。學生今於區院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襲警罪則留於法庭存檔。
案情指,當日被告與其他示威者一同追打一名落了單的便衣警,期間先後向便衣警投擲竹枝及水樽。姚勳智法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24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還柙候判。
男被告鈕卓暉(20歲,VTC 學生),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一帶參與暴動,並在奶路臣街近彌敦道交界處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
案情指,當日大批示威者於旺角及太子集結,涉案警員遂奉命在兩區巡邏。警員便衣執勤,但穿著標準警察背心。晚上約10時許,警車巡經彌敦道與山東街交界時,目睹約十多名黑衣人在該處架設路障。警員遂與同僚下車追捕,期間有人謊稱警員掉了一些裝備,警員停下檢查,因而落了單。十多人隨即靠攏及襲擊警員,向其投擲雜物。警員的頭盔在過程中被搶去,更被示威者拳打腳踢至倒地。警員感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遂擎槍自衛。
被告期間先後向警員投擲竹支及水樽。警員多次嘗試突圍而出均不成功,及至其他警員到場才成功脫險。被告亦隨後被捕。由豉油街至雅蘭中心,警員至少被示威者追趕了200米。
被告在警誡下稱,他當日約晚上8時獨自到達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現場有大批示威者聚集。不久,他聽到有人大叫「唔好畀個警察走!」,並追打該警員。被告「順勢」加入,向警員投擲竹枝及水樽。警員事後到醫院求醫,醫療報告指其頭部、雙臂及雙腿擦傷腫脹,左腳踝骨折,並獲批23天病假。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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