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網絡工程師認管爆炸品囚40個月 官指不能排除恐怖主義地下化 籲「見疑即報」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2023年02月20日10:22 • 發布於 2023年02月20日10:22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警方於2021年初在粉嶺發現爆竹及煙花棒等,兩男子被控管有爆炸品等4罪。其中裝修工人不認罪待審,至於已還柙逾一年的44歲程式設計師,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罪,今(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0個月。法官郭啟安指,雖然本案並非於2019年社會事件期間發生,但被告等人用示威者術語如「文具」及「整蛋糕」等,顯示其行為受反修例事件影響,屬不滿警方或政府的激進分子。被告因自認為高尚的理念不惜傷及無辜,其做法卑劣,屬懦夫行為。他又指,不能排除「本土恐怖主義地下化」,故呼籲市民「見疑即報」,不可掉以輕心。

還柙逾一年的44歲程式設計師黃智榮,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罪。

官:「文具」等術語顯示屬不滿政府份子

法官郭啟安判刑時指,若涉案物品已製成爆炸品,會以6年刑期為起點,由於本案爆炸品尚未組裝完成,因此酌情下調至5年。他補充,雖然本案並非於2019年社會事件期間發生,但從通訊紀錄可見,被告等人用示威者常用術語如「文具」及「整蛋糕」等,顯示被告行為受到反修例事件影響,屬不滿警方或政府的激進分子。被告因自認為高尚的理念而不惜傷及無辜,做法卑劣,亦屬於懦夫的行為,惟他只對家人表達悔意。

官:距完成爆炸品一步之遙 幸好警方及時行動

郭官認為,被告明知對方買物品製造炸彈,仍向他提供原材料,其行為與串謀製造爆炸品沒有分別,而且涉案材料距離製成爆炸品只有一步之遙,如落入不良份子手中或會在人多地方引爆、禍及無辜,幸好警方及時行動。

郭官考慮到被告及時認罪、節省法庭時間,最終判囚40個月。

官:不能排除「本土恐怖主義地下化」

郭官最後主動稱,由反修例運動至《國安法》生效後,香港治安整體而言回復平靜,但不能排除「本土恐怖主義地下化」,而本案就是例子,他呼籲市民「見疑即報」、小心防範,不可掉以輕心。

案情指警員據情報監視被告 發現行李箱有爆竹

案情指,警方根據情報監視被告,被告帶同紅白藍尼龍袋離開柴灣並登上的士,於粉嶺聯捷街下車,最後用單車鎖把尼龍袋鎖在欄杆上。其後被告進入榮福中心第6座,不久後帶着行李箱返回尼龍袋位置。警方截停被告後,發現尼龍袋內有一個防毒面罩、一對護脛、一盒手套及285個防毒面罩濾芯。而行李箱內則有9包粉末、102支煙花棒、141支爆竹、3套無綫電遙控連電池及兩個電子磅。

被告承認運送物品可獲報酬

被告在警誠下承認尼龍袋裝着口罩及防毐面罩,該行李箱則裝着粉末。他又指一名叫「阿遠」的人叫他運送上述物品,之後可收取港幣1萬至2萬元的報酬。而上述物品可賣港幣15萬至20萬元。被告亦承認是在榮福中心某單位拿行李箱,警方亦在上述單位找到其他涉案物品,另在柴灣的單位找到頭盔及護甲等。

被告曾於TG稱「我哋係要整蛋糕」

警方發現被告曾在 Telegram 與名為「十二少 十二少」的男子聊天,內容包括「我哋係要整蛋糕,你知道?」,被告回答「我負責交收,我知係玩具」、「唔會面交,現時太危險」、「我會提貨,放好地方,話你知」、「錢一半用入錢機入戶口先,戶口我會俾你」、「你預有玩具一個喼,同一袋紅白藍文具先」。

被告的帳戶顯示有人存入港幣5千元,與訊息內容相符。

督察稱「整蛋糕」是管有麵粉用作爆炸時的辯解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陳慧思女士認為,「文具」這術語意指反《逃犯條例》社會動亂期間,供示威者用作防衛、犯罪活動,或與警員對峙而製造或改裝的工具、裝備或武器。「玩具」一詞則指供示威者襲擊警員而製造或改裝的工具、裝備或武器。至於「整蛋糕」一詞,則是自2019年6月起,網上有人討論透過將麵粉倒或撒向火種,導致爆炸的手法;示威者曾建議一旦被警方調查,可用「整蛋糕」作為管有麵粉的辯解。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2月8日,在粉嶺榮福中心外的馬適路及聯捷街交界的行人路,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約17.4公斤的硝酸鉀、約2.8公斤的氧化鐵粉末、約1.8公斤的鎂粉末、約1.2公斤的鋁粉末、約4公斤的硫粉末、約1.3公斤的煙花棒、約127克的爆竹及2套無線電遙控。

同案現正保釋的62歲裝修工人張煜球,否認3項控罪,將於今年8月14日受審。

案件編號:DCCC891/2021

相關報導:
網絡工程師認管有爆炸品 官質疑犯案動機:點解變咗做恐怖份子?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