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4 日沙田警民衝突,包括《香港電台》等傳媒一度引述警方報道,有警員「被鉗夾斷手指」,其後刪走相關內容;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今日去信管理層,引述新聞部人員指,是新聞總監黃金鳳明確指示,報道不需寫「消息指」,而是直接描述「有警員被咬斷及鉗斷手指」,要求管理層交代從何得悉警方消息來源、有否求證,為何要妄下判斷,以及日後同類情況如何處理,「以免成為傳播失實消息的幫兇」。
《立場新聞》聯絡港台新聞總監黃金鳳,她表示由港台機構傳訊發言人伍曼儀統一回應。伍曼儀期後發出廣播處長梁家榮回覆,指已向新聞部總監了解過,新聞部同事一直以專業求真態度處理報道,透過不同途徑求證消息,但由於傳媒操守,新聞消息來源不會公開,而由於新聞事態不斷發展,新聞部獲得最新資訊後,已適時更新修正。
港台工會指,沙田警民衝突後,港台在凌晨一點半新聞簡報,報道「警方話,有十一名警員受傷,其中一人被咬斷手指,另一人 … 被鉗夾斷手指」,兩點及兩點半新聞簡報亦重複讀出。而根據《傳真社》報道,港台、信報、星島、經濟、成報、大公報等傳媒,都曾引述警方或直接描述有示威者用鉗夾斷警員手指,但《傳真社》調查發現,被指鉗斷警員手指的工具,事實上是示威者從警員手上搶去的警棍,而警員手指事後完好無缺。
港台工會指,翻查港台網上錄音,指警員被鉗斷手指的不實內容已刪走,但網上新聞文字版截圖已廣泛流傳,損害港台新聞公信力,工會亦接獲公眾書面投訴,指責港台「在未有確鑿證據下,報道失實訊息,嚴重誤導公眾,違反客觀標準,間接製造混亂與恐慌資訊」。
港台工會經了解得悉,事發當晚新聞部總監黃金鳳明確指示,報道標題不需要寫「消息指」,而是用直接描述的方式「有警員被咬斷及鉗斷手指」,要求管理層交代是誰得悉警方消息來源、有否求證,並解釋為何標題不使用「消息指」,而是用直接描述的方式妄下判斷,要求前線執行;未來若有同類情況應如何處理,以免成為傳播失實消息的幫兇。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留言 21
SenTineL
咁個cctvb咪死得🙈
2019年07月17日08:50
我愛國安法✡🆗♚
冇間傳媒信得過
2019年07月17日09:42
Pik 仔
唔会㗎 港台擺明係 港英漁業 点会偏幫症苦㗎 ? 可能係D工作人員煲錯水啫。。。染紅 ? 咁咪要炒8O%黃DOG ?
2019年07月17日09:43
S17-卍火鳳卍大奶
是時候取締港台了
2019年07月17日09:34
貓
一段假訊息,一試便知黃藍白
2019年07月17日09:56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