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行公務員5天工作達14年,但截至前年仍有25%的公務員仍需每周工作多於5天。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推行公務員5天工作「歎慢板」,令公務員體制中出現「同工不同假」的情況,嚴重打擊公務員士氣,要求政府檢討相關政策,並交代全面落實公務員5天工作的時間表。政府表示,從無承諾公務員全面落實5天工作制,強調推行該措施不能增加資源和影響服務,政府會盡力去做。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今日開會,討論公務員5天工作制推行進展。文件指,相關措施自2006年推行以來,截至2018年9月30日,約有41300名公務員仍需每周工作多於5天,涉及提供社會福利、出入境櫃台、文化及康樂、郵務、環境衞生服務,或涉及執法、旅客/貨物出入境檢查及懲教院所管理等服務,佔整體公務員人數的25%,但其後有部分部門的職位改行5天工作,亦有部門試行特別扣假安排,例如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有1500名非5天工作制的懲教署人員,試行為期半年的連續缺勤14日但只扣10日例假的安排,相關試驗計劃今年1月已擴展至該署全數4200名非5天工作制人員,為期兩年。
勞工界潘兆平批評,對仍有公務員未能5天工作感到遺憾,「高層就可以5天,低層就無」,他批評政府推展5天工作制進度緩慢,嚴重打擊公務員士氣。金融界陳振英亦質疑政府並沒有為全面落實公務員5天工作制訂立時間表,「好似做到幾多就幾多」,他要求政府盡快界定哪些公務員職位是非5天工作制職位,並提高相關職位的薪酬待遇作補償。
公務員事務局長羅智光表示,公務員5天工作制只是政府鼓勵家庭友善的措施,並非政策,亦無承諾過會全面推行,更加談不上對未能受惠的公務員作補償。他強調,政府推展公務員5天工作時,必須遵守4大原則,包括不涉及額外人手資源、不減少員工的規定工作時數、不削減緊急服務,以及在星期六/日繼續維持必需的櫃台服務。他指,現時社會未有共識,接受政府增加資源以推行公務員全面5天工作,而不增加公共服務,認為難以說服公眾。
民建聯葛珮帆批評,當局所謂未有共識只是托詞,質問當局是否已進行相關民意調查,「(5天工作制)已經行咗14年,唔係4年,搞到今日都未全面落實,係咪要檢討一下啲原則」,她認為當局堅持的原則是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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