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8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衝突中,時任議員陳志全遭另一議員郭偉強拉跌並短暫拖行。陳較早前獲法庭批准私人檢控郭普通襲擊罪,郭亦已在法庭上否認控罪。不過律政司決定介入接手案件,並於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表示不提證供起訴郭,法庭遂撤銷郭的控罪。律政司代表解釋終止聆訊原因,指審視相關證據及警方分析後,認為不足以定罪,甚至未能達到表面證供成立的門檻。
控罪指,被告郭偉強今年5月8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會議室,有意或罔顧後果地致使陳志全意識到即時和不合法的人身暴力,因而襲擊陳志全。
郭於9月14日到法院答辯並表示不認罪,當天律政司代表稱需時調查及考慮是否介入案件,要求將案押後,但遭法庭拒絕,案件原排期於今日作審前覆核。
惟至上周五(6日),陳志全社交網頁中表示,獲其律師通知,律政司已決定介入案件,並表明將不提證供起訴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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