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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的士司機因兜路被判罰 HK$800 連登仔罕見為司機平反:俾我都會揀呢條路

Unwire.hk

發布於 7小時前

香港一名 53 歲的士司機被指控兜路而被票控,最終被判罰款 800 元,但網民罕有地為司機平反,認為司機路線有理。案件涉及由長沙灣出發至宋皇臺道的路線選擇問題,警方在事後指司機行駛路線比最短路線長超過 3 公里,司機因「唔想煩」表示選擇認罪,最終被判罰款 800 元。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

案發當日凌晨,乘客在美麗華廣場外登上被告的的士,首先前往元州商場,再續程前往宋皇臺道傲雲峰。被告沿金巴利道、天文臺道、漆咸道南、公主道、太子道西、荔枝角道、東京街、元州街到達元州商場,再沿元州街、興華街、通州街、荔枝角大橋、加士居道天橋、東九龍走廊、宋皇臺道到達傲雲峰,計程錶顯示的總里程為 14.4 公里,乘客最終按錶付款 137.7 元。警方介入調查後,依據警方以警車行走之路線,在第二程車程中如採用最短路線,即經由長沙灣道、界限街、馬頭涌道至到傲雲峰,總車程只需 11.1 公里,認為被告偏離了最直接路線,遂對其提控。

▲警方量度的最短路線顯示,經由長沙灣道、界限街、馬頭涌道等路徑只需 11.1 公里

▲被告選擇經金巴利道、天文臺道、漆咸道南、公主道等路線,計程錶顯示的總里程為 14.4 公里

被告曾遠輝親自辯護,指雖然他選擇的路線較長,但行駛速度更快,較警方所提及的路線省下約 7 分鐘。曾遠輝批評警方「執著地圖數據,忽略其他因素」,表示拘泥於地圖上的理論路線,對於實際的士司機來說並不實際,並提到他曾在行程中向乘客表示「如果兜路唔緊要,你可以決定應該畀幾多錢。」

連登網民雖然普遍憎司機兜路,但今次事件的士司機表示同情,指「俾我都會揀呢條路」。網民指,的士司機選擇荔枝角大橋,加士居道天橋,可以停少好多紅綠燈,特別是凌晨時段交通順暢,不擔心塞車,在醉酒乘客急於回家的情況下,確保乘客舒適也屬合理考量。亦有網民指司機已經表示可根據乘客日常收費標準收費,顯示司機其並非有意圖兜路牟利。但有網民指,警方控告「兜路」只會以距離而非時間作準,司機以時間作為抗辯理由在法庭很難贏。

審訊期間,被告原本表明不認罪,但在檢控官提出地圖證據以及警員供詞後,他最終選擇在結案陳詞階段改為認罪,並解釋自己不願「浪費時間」繼續爭辯。他在法庭上表示「我個心唔認罪」,認為自己受到不公的對待。求情時,被告陳述自己是一位誠實的的士司機,並提到過去曾拾回乘客遺失的物品,獲得警方表揚信,以此為自己求情,強調從不濫收費用也不會「夾硬兜路」。

法庭最終考慮被告在審訊中途認罪的態度,裁定給予 20% 的罰款減免,判罰款 1,000 元,最終實收 800 元。

資料及圖片來源:RTHKRTHK星島日報法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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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4

  • Yoman
    google map 有時d 路線會帶錯路
    2小時前
  • 佐倉 千葉
    不如上咗車叫乘客自已google 完、交給司機行車、咁就唔使麻😎😎😎 香港已經成為世界其中一個最煩 盲 的城市、不知所謂🖕🖕🖕🖕😤😤
    1小時前
  • 洛子楓
    最好快啲個個一人一道隨意門 唔係嘅話就去一轉阿德拉特苦練瞬移🤡 到到廿一世紀,超過三十歲仲要靠交通工具,真係好失敗 *反串
    2小時前
  • Jade
    坐的士個條友肯定唔識揸車
    58分鐘前
  • Mic子🎤
    一個唔問 一個唔講 打和 政府贏
    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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