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兩入境旅客攜逾2萬支未完稅香煙 被判囚4個月各罰1千元

香港電台

更新於 09月14日01:16 • 發布於 09月12日02:46 • 香港電台 RTHK

兩名入境男旅客因管有兩萬多支未完稅香煙,並沒有向海關人員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監4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人員星期一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該兩名分別33歲及23歲抵港男旅客,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22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91000元,應課稅值約75000元,兩人隨即被捕。
海關歡迎今次判刑,認為監禁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0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