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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日報A1:荒唐檢驗員 棚架未搭完 預批證安全

on.cc 東網

更新於 04月16日19:30 • 發布於 04月16日19:30 • on.cc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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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署揭發有工程師預先簽發「棚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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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醫院地盤早前曾發生冧棚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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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奪命工業意外不斷,各界要求政府嚴查嚴辦。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一項有關建造業職安健監管的主動調查報告,揭發政府監管及行業運作存在大漏洞,如搭棚工程還沒完成,工程師已預先簽妥「棚紙」,即未檢查已通過,行業流弊令人不安,申訴專員陳積志直斥有關行為罔顧他人安全,行為「荒唐」,必須追究相關刑責;職安法例不痛不癢也助長歪風,由於違例者往往僅罰款8,000至10,000元,有承建商6年間公然違例77次,形如「慣犯」;此外,發展局審視工務工程標書時,申訴署直指該局對工地安全的評分比例太低,有承建商工地安全分數排名最低,但因「價格相宜」仍然中標。公署向勞工處、屋宇署及發展局提出共40項改善建議。建造界及工權會歡迎報告,促當局堵塞漏洞,加強執法。

申訴公署由2022年9月展開今次調查,經分析2018年至2023年間的133宗致命工業意外,其中108宗來自建造業,有19宗涉及棚架。陳積志指出,目前規例下,竹棚架必須獲「合資格的人」及「合資格檢驗員」(統稱「合資格人士」)確認安全後,簽署俗稱「棚紙」的「表格五」,才可以供工人使用。但公署卻在實地視察中發現,有「合資格人士」預先簽署視察日期後兩日的「棚紙」,更有棚架「未搭好」已獲簽「棚紙」。陳形容情況「荒唐」,又指有涉事人報稱手民之誤「寫錯日期」,事件後已作出補救,但公署質疑情況並非個別例子,令人質疑行內存在普遍的同類情況。

申訴署又在一宗涉及起重機的致命工業意外調查中發現,兩名註冊專業工程師作為「合資格檢驗員」,在風暴後的日子同樣沒有測試及檢查,已簽署數張確認起重機安全的表格。陳認為,涉事失職人員必須受法律制裁、負上刑責。而勞工處亦必須加強監察,包括為竹棚、起重機等高風險作業制訂「檢查清單」範本,要求「合資格人士」備存檢查紀錄及建構電子平台上傳相關紀錄等。

調查報告又指出,2018年至2023年期間,建造業違反職安健法例罪成者,個案平均罰款僅介乎8,000至10,500多港元,相對巨額工程成本及收益,阻嚇力明顯不足。而被定罪最多的兩名承建商,在該6年間,竟被定罪高達77次及56次,直言部分承建商「明顯是慣犯」,斥其視法例如無物。

招標亦是一大漏洞,公署調查發現2020年至2023年期間的致命工業意外中,多個項目的中標者於工地安全項目的分數較低,甚至有中標者的安全分數是所有投標者之中最低。調查期間,發展局於2023年11月才引入新標書評審制度,因應承建商過往的安全紀錄設加減分機制。

陳積志強調,今次是公署歷來最大規模的主動調查行動,團隊要仔細研究40箱、達9萬頁的文件,文件「可以鋪滿一個標準足球場」。公署亦就調查向勞工處、屋宇署及發展局提出的40項建議,全數獲接納,陳強調公署會就每宗主動調查的建議作出跟進,會「追住相關機構同部門,直至所有建議落實為止」。

工權會歡迎申訴署報告,直言屋宇署遺漏在2012年至2014年獲勞工處轉介的已定罪個案令人驚訝,指該署在處理紀律處分的工作極不理想,促嚴正糾正錯誤,以免問題再次發生。至於為人詬病的價低者得投標制度,及過去工務工程標書評審制度未能考慮承建商過往的工業安全表現,該會亦指情況不理想,促政府將有關考慮推行到私人企業的招標工程。

工程師學會前會長卜國明不滿業內存在「不檢查就簽紙」的情況,希望是個別情況,又指若這些「合資格人士」是學會會員,需要接受紀律處分,輕則警告、重則可以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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