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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冀就預設醫療指示加強醫護培訓及公眾教育

香港電台

更新於 2023年12月08日11:28 • 發布於 2023年12月07日01:24 • 香港電台 RTHK

立法會昨日首讀及二讀關於「預設醫療指示」和「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的《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草案》。中大醫學院賽馬會公共衛生及基層醫療學院副教授鍾一諾表示,訂立法律框架後會增加對醫護人員保障,可消除法律上疑慮。他舉例指,有癌症病人訂立了預設醫療指示不接受搶救,卻因意外撞車昏迷,與預設指示內容是兩回事,救護人員出於良好意願搶救病人,亦有法律保障。
鍾一諾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當局有需要增加醫護對預設醫療指示的培訓,特別是接觸晚期病人的醫護人員。他說,針對大眾的教育亦要增加,坊間有很多誤解,很多市民不清楚甚麼是預設醫療指示,他強調有關指示是讓臨終病人訂立,一般成人如果不是病人,沒有不能逆轉情況,純粹覺得指示好而訂立,便屬誤解。
不過,「毋忘愛」總幹事楊美蓉在同一節目表示,根據機構經驗,很多年輕人也會訂立預設醫療指示,例如有機會打波後突然陷入昏迷,變成植物人,不想作入侵性治療搶救,有關預設醫療指示也可生效。
楊美蓉說,他們協助病人訂立預設醫療指示,會要求病人必須與家人商量,因為往往病人到臨終階段,無論家人決定搶救與否,也可能會有遺憾,因此要考慮家人感受,而最終病人若已昏迷,也要由家人向醫護人員出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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