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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黃之鋒指懲署濫權索償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8年07月09日18:02 • 發布於 2018年07月09日19: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因二〇一四年衝擊公民廣場被判入獄,其後他轉倉到東頭懲教所時,被懲教人員要求脫衣蹲下回答問題逾三分鐘,令他有感懲教署濫權。他昨入稟小額審裁處向代表懲教署的律政司提出索償一萬六千元,案件將於下月八日提訊。

黃於庭外接受訪問時表示自己過往曾向懲教署投訴委員會投訴,但由於被投訴人否認指控,故投訴被裁定不成立。黃直指此委員會有黑箱作業之嫌,是「自己人查自己人」。他期望透過入稟令社會關注在囚人士面對的問題,並促政府成立監懲會。案件編號:小額申索二八三四〇—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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