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否物有所值的問題,近年不少引起公眾關注。不過近日一宗網上熱傳的個案顯示,有長者因併發症命危,卻全賴入住私院ICU終奇蹟康復。事件反映出一份良好的醫療保險不單可以救命,更可代為支付逾百萬醫療費,助病人家屬避過至破產危機。惟市民究竟要怎樣去選擇,才能以合理價格買到優良的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問題再惹熱議,是緣於近日有網民(化名小花)在網上討論區公開自己親身經歷,指他曾患癌的父親早前因肺炎及敗血症等癌者併發症瀕臨死亡,全憑私家醫院ICU(深切治療部)的醫生搶救了近一個月才奇蹟康復,但醫療總開支卻近200萬元。該網民慶幸之前買下的醫療保險支付了大部分醫療費,家人不用破產。故他特此在網上為「醫保」平反,望大家能公道地評價醫療保險的效用。
小花坦言,自己父親本身曾患癌症兼年紀大,故以往曾有保險公司拒承保,即使後來有保險公司終承接了他的醫療保險,但保費一年也近5萬港元,故絕不便宜。但全賴這個「投保的決定」,近月救了自己父親一命。因為小花的父親早前因癌症的併發症包括肺炎及敗血症入院,情況一度危急。
長者當時在私家醫院接受初步急救後,私院原欲把個案轉交公立醫院跟進,但為了讓父親有更大的機會活命,小花及家人決定讓父親在私院深切治療部留醫,接受最佳治療。但治療費極為驚人,據他披露的帳單,私院的總開支試過一天已達15萬港元。經大半個月的私院治療後,小花父親病情好轉「逃出鬼門關」,可以轉回普通病房療養,但累計診金開支已近200萬元。
小花形容,這金額已等如一幢樓的首期,可以令家人破產,還幸最終醫療保險承擔了大部分費用,父親亦漸康復。小花感欣慰之餘,呼籲大家不要歧視或抹黑醫療保險,因為醫保「真係幫到人」。而他亦建議大家應該認真考慮為家中長者購買醫保,免年老患重病時不幸遇上天價醫療費時措手不及。
「小花」的經歷在討論區惹來議論紛紛,部分人指保險公司在客戶任醫療索償時常諸多留難,或者是藉故不賠,是否應該買醫保值得商榷;但更多的網友引述親身經歷,指自己或家人曾因患大病時獲醫療保險賠償數萬甚至數十萬元,才能渡過難關,故認為有信譽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險值得購買。
但若想為自己或家長者買一份價格合理及優良的醫保,究竟應該怎樣做?記者綜合了網上的資料,組合成「買醫保自保5招」,供讀者參考,希望對選擇及購買醫療保險有幫助:
第一招:盡早開始投保、勿吸煙及酗酒
想買醫保的話,消費者宜趁年輕盡快開始投保。因一旦發現患上重病才投保,保險公司未必受理,即使受保,醫療保費也會大幅提高。其中又以長者要特別注意,因大部分醫保的投保年齡上限為65歲,若超過此年齡才想開始買醫保,未必會成功。反觀若消費者(長者)年輕時已投保,有機會獲准續保至75歲甚至100歲。但要注意年紀愈大、保費必然會愈高。
此外,若想自己健康,以同時降低自己的醫療保險保費,最好不要吸煙、不要酗酒、也不要沾上不良飲食習慣。
第二招:投保前須分析保障範圍及賠償額,勿把投資與醫保混為一談
醫療保險計劃五花八門,不同計劃的保障範圍、賠償額、賠償模式、保費水平、自付額選項等,都不盡相同。投保人應考慮自己的保障需要,並仔細研究不同醫保計劃的內容及保障,以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計劃。
更重要一點是,買醫療保險,絕不等於要同時購買儲蓄保或投資相連保險。因帶投資成份的保險(如儲蓄保或投連險),鑑於經紀佣金高昂,致很多時不保證回報,若要提早退保更要損失大量本金。故消費者與其用巨款買儲蓄保,倒不如花多一點錢買保障範圍及賠償金額更高的醫療保險,這會來得較實際。若消費者有餘款想投資,在高息環境可考慮買美國債券或做定期存款,回報率往往會勝於購買保險投資產品。
第三招:留意不保事項、自願醫保有保障、網上投保也可考慮
買醫療保險前,要留意一般醫保計劃都會列明不保事項,例如預防性治療、先天性疾病、投保前已有病症等,保險公司不會就這些醫療狀況而引起的開支作出賠償。投保人應了解保單條款對於不保事項的定義,例如大部分保單都會把「投保前已有病症」定義為受保人於保單生效前已經存在或出現病狀/病徵的傷患和疾病,不論是先天或後天出現,及被確診與否,均會被視作投保前已有病症。
消費者亦可留意,受政府監管的「自願醫保計劃」的條款,其保障範圍已擴展至「未知的已有病症」,即受保人在投保時已存在而當時未有為意的健康狀況(例如投保後才確診的已有病症並接受治療)。所有認可產品會由保單生效後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就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病症」提供部分保障,分別為25%和50%的賠償,而在第四年開始提供全面賠償,即100%的賠償。此外,在受保人年滿八歲或以後才出現或確診的先天性疾病,亦同樣受到保障,但賠償金額亦會按保單年度而調整。
換言之,自願醫保往往保障範圍更大及更清晰,值得消費者考慮。而正因為自願醫保的條款及保障範圍都受到政府較大的監管,投保人可更為放心。事實買這類條款較清晰的醫療保險時,不一定要透過保險代理,投保人可考慮直接在網上購買。因為網上買保險可免除保險代理佣金,保費一般會較平。
第四招:注意保單「等候期」、勿隨意轉換保險公司
為減低投保人帶病投保的風險,大部分醫療保單都會設立「等候期」條款,即是說受保人在保單生效後的指定時間內,所診斷出的疾病或出現的病徵都不會獲得保障。「等候期」的長短會因保單或特定的疾病及醫療情況而異,大部分保單的「等候期」為保單生效起計30日。部分保單針對個別疾病,例如婦科疾病等,可能延長「等候期」至六個月到一年不等。
不過,「等候期」一般不適用於因意外受傷入院導致的索償,即受保人在「等候期」內因意外引致的醫療費用,仍然可以獲得賠償。此外,投保人打算轉換保單時,應注意「等候期」會由新保單生效日起重新計算,有機會影響醫療保障,因此應小心考慮才決定是否取消及更換現有保單即是「轉保」。
第五招:如實申報病歷
保險合約是建基於最高誠信的原則,投保人必須主動如實地向保險公司披露所有重要資料,包括自己的健康狀況及過往病歷,以便保險公司根據相關資料合理地評估風險。在核保的過程中,保險公司會因應投保人的不同健康狀況而決定會否徵收附加保費、加入個別不保項目、或是否承保等。
假如投保人違反「最高誠信」原則,投保時虛報或漏報健康狀況,保險公司可以投保人沒有披露「重要事實」為理由,拒絕賠償。不論某「重要事實」與最終索償的病症是否有直接關係,保險公司如果因為投保人沒有披露該事實,以致當初無法作出公平和準確的核保決定,都有可能拒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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