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早前完成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和運作檢討,並在今日(20日)向各總會閉門交代。據悉報告要求總會改善管理及運動員選拔等,並給予2年時間執行要求。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稱,港協的安排已提供彈性予總會因應自身情況改善管治,又說樂見體育界邁向專業化及透明化。
消息指,檢討結果比預期理想,港協屬下70多個總會中,不少已符合報告大部分要求,
但部分總會仍有改善空間,考慮到總會的規模及背景,港協不會「一刀切」定下特定目標,亦不會干預總會運作。消息又說即使總會未如期改善,但大前提是不能影響運動員。在運動員選拔方面,據悉,報告建議總會在遴選過程要更公開、受公眾監察,列出更多遴選規則,及降低選拔資格。
楊潤雄出席港協暨奧委會閉門會後表示,檢討報告早前已交與政府檢閱,明白體育總會各自有其特性,因此港協給予總會兩年時間,在2026年底因應自身情況落實要求,期望無論自身運作、領導層的更替及組成,以至如何選拔教練、培訓,以至會籍處理問題。楊認為,是次檢討是「進步的開始」,指很開心見到體育界邁向專業化,管治上更透明及有效率的方向進行。
據了解,報告將涵蓋6大範疇,包括總會領導層管治、誠信、運動員選拔、教練及裁判管理、會藉處理以及行政等,並列出243項細項,總會會有2年時間按自身情況改善,期間港協會監督及協助總會落實報告訂下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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