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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監局目標今年9月接手發牌 民主黨憂未能規管惡意倒閉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2022年04月25日09:40 • 發布於 2022年04月25日09:40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疫情爆發前的香港,不時有零團費、強迫購物的內地旅遊團,上屆立法會設立了旅遊業監管局,有關規管和實施的附屬法例今日在立法會討論。政府目標在今年9月,由旅監局負責發牌及規管等工作,取代旅遊業議會及旅行代理商註冊處;並建議在牌照條件上,針對威迫購物等不良行為作出規管。民主黨認為,相關規管對消費者保障仍不足,擔心有旅行社故意倒閉,令消費者無法取回退款。

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實施旅遊業規管制度的工作,會議上,議員多關注旅遊業監管局設立後,導遊及領隊將要交牌費,在疫情下會令他們百上加斤。政府代表表示,將考慮每名導遊及領隊可獲一次免費申領或續領牌照的機會,有關牌照的有效期為3年;旅監局亦建議在取代註冊處的發牌工作後,延長豁免收費措施,約1,700間旅行代理商的牌照費用的豁免屆滿日延長至2023年9月30日。

而針對不良營銷手法,政府建議在旅行代理商及導遊牌照上施加條件,特別是針對威迫購物的不良行為。政府建議有關條件包括旅行代理商提供帳目報表的時限、持牌旅行代理商在停止營運前須通知旅監局、持牌旅行代理商須在訂明情況下採取旅監局指明的補救步驟等要求。

民主黨消費者權益發言人易承聰指,擔心《旅遊業條例》下多項附屬法例的阻嚇力不足,例如部分旅行代理商因財務狀況突然變差,便會知情不報而瞬間結業,而條例則可能未能涵蓋。此外,易承聰促請旅監局突擊抽查旅行代理商的最新帳目報表,若持牌旅行代理商決定終止營運或接獲清盤通知後需立刻上報,否則處以罰則,及將旅行代理商的限制申請牌照時期訂為至少6個月,以杜絕「過冷河」行為。

易承聰
易承聰


民主黨易承聰

他又表示,不少旅行代理商在疫情下改變營運模式,例如開拓網購、代購等市場,然而這些「經旅行代理商提供的新興業務」在現行法例下亦未有太大監管,只能透過消費者委員會處理,出現政策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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