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角保母車溜前引致5人死亡的交通意外,涉事司機承認未拉手掣的傳票控罪,罰款2000元。律政司在2022年再控告司機「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兩罪,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接納,辯方質疑涉及「一罪兩審」,下令永久擱置聆訊,批准辯方訟費申請。
判詞指,控方首次檢控前已獲悉所有事實證據,兩次檢控都由相同或大致相同的事實導致,裁定第2次檢控違反「免受雙重損害」原則;控方在首次檢控時,應以最嚴謹態度考慮適當控罪。法官批評,控方混淆「一罪兩審」及「免受雙重損害」的原則及測試,有誤導法庭之虞,又指控方對辯方以「極之冒犯及嚴厲的用語」作出批評,例如批評辯方「混淆視聽」,有關指控全無基礎,行為不合適,會考慮作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