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部門於4月18日及昨日(26日)分別接獲兩宗報案,指大圍圍坊商場內的便利店兩次遭人強行拉開趟門入內爆竊,損失共約值6,000港元的香煙。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在沙田以涉嫌「爆竊」拘捕3名少年(14至15歲),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亦起回約值2,500港元的香煙,以及犯案時所穿衣物。
爆竊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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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Danny
而家好似返返去78十年代咁。黑社會橫行。
05月27日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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