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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布黃腳雞局勒索 女被告表證成立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8年07月25日20:19 • 發布於 2018年07月25日19:00
女被告游祖怡被裁定表證成立。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三歲女子涉嫌去年桃色敲詐勒索二十二歲青年X六萬元,昨日在法庭聽到事主供稱她主動挑逗後性交時,一度嚎啕大哭,在法官休庭讓她平復情緒時邊哭邊指「我死梗喇」。至於事主則否認辯方律師所指趁女子醉酒後強姦她,再先發制人誣陷她。

女被告游祖怡開庭前已開始哭泣。蘇文隆暫委法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今續,屆時被告將決定會否自辯。

事主X作供稱:被告游祖怡在酒吧消遣,並轉場作樂達十多小時期間,一直「未去到好醉囉」,X則為了駕車只飲水同汽水,滴酒不沾。

二人在X家兩度性交後,二人離開X家途中有共識把關係保密,X憶述游於當天凌晨致電時指:「我依家去緊差館,你唔畀六萬蚊我,我就告你強姦」,X則回應說「你去告囉咁」。

X指其後發現座駕遭淋「起漆水」,X當時本以為自己因違例泊車又阻路而被他人「淋油」,但X到警署報案時游碰巧致電X問「你鍾唔鍾意隻色」及「隻色靚唔靚呀?唔鍾意下次轉第二隻色」,又恐嚇X「有啲人呢就真係唔係你惹得起嘅」。X即以其另一部電話把二人對話錄音作證物。

辯方李國輔大律師盤問時指稱,當時游已喝醉並不省人事,X是趁亂「執屍」到X家把游強姦,而X欲「先發制人,誣陷被告」,先指出游勒索六萬元令強姦一事變得不可信。X不同意辯方所述,但承認進行兩次各歷時半小時性交時均沒有使用安全套。

辯方又指游質疑X「係咪喺酒落藥」,亦指「你冇戴套,有咗點算,你唔搞番掂我就報警」,當時X向游指「唔好報警住,畀啲時間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有共同朋友,啲嘢講出嚟盞肉酸。」X亦曾承諾會幫游買事後丸及支付女方身體檢查費用。X否認辯方所述的全部內容。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一五七——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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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Chris Lau
    宜家既狗男女太多,同畜牲無分別,無野唔顧後果,大家都唔係善男信心,佢地兩個都係抵死,唔抵同情
    2018年07月26日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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