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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小區內呃5女結婚騙財 渣男判囚9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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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7小時前 • 發布於 7小時前 • on.cc 東網
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重婚、盜竊等罪起訴小俊。
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重婚、盜竊等罪起訴小俊。

內地法治報章周三(10月30日)公開一宗吉林省男子被控詐騙、重婚、盜竊等罪的案情判決結果。該男子在同一小區與5名女子「結婚」生活,4年間騙取「妻子」等人共28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約31萬港元),他最終被判囚9年6個月,並罰款12萬元(約13萬港元)。

報道稱,90後男子小俊(化名)長相帥氣,但家庭經濟條件不好,高中時便輟學跟隨父親打散工貼補家用。他2019年通過網上遊戲結識女子小佳(化名)後,把自己打造成富二代,經常向對方發送房產證、豪車、奢侈品的照片,稱父母是大型家族企業的掌舵人,又多次網購仿製名牌手袋和名錶送給小佳。小佳其後懷孕,兩人登記結婚。婚後小俊原形畢露,更因多次向女方要錢而被趕離家,但兩人未離婚。

小俊之後再在網上先後認識4名分別為學生和護士的女子,更以「夫妻」名義與她們分別住在同一小區。其中一名給他誕下孩子的「妻子」,更與小佳同住一幢樓。小俊一時扮成家境雄厚的警察、一時又聲稱自己在醫療方面有人脈,向各女子騙取合共逾17萬多元(約19萬港元)。他又以辦理商業保險為由,多次盜刷其中一名女子母親的社保卡累計11萬多元(約12萬港元)。後來,其中一名女子揭發小俊的真面目並報警,他被公安抓獲後交代犯罪事實。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重婚、盜竊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小俊數罪併罰,被判囚兼罰款,並追繳違法所得返還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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