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洪門宴】王詩雅涉虛報行蹤 聆訊期間坐旁聽席 官:有嚟法庭就應該企出嚟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2023年02月22日06:20 • 發布於 2023年02月22日06:20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去年1月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的生日派對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事後染疫並涉嫌向衞生主任張竹君及調查人員訛稱從住所出發前往生日派對,以及翌日在「牛気」逗留少於一分鐘 。她被票控8項控罪,包括7項提供虛假資料及一項未有遵從防疫例要求提供資料,她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辯方透露王詩雅擬親自作供。聆訊期間王詩雅只坐在旁聽席座位上,惟第二度開庭時,暫委裁判官沈智輝問及被告有否親自到庭,當他得悉王詩雅在庭內時,指「其實有嚟法庭就應該企出嚟」,王詩雅才前往一般被告應訊的位置。

被告王詩雅(37歲)被票控7項提供虛假資料及一項未有遵從防疫例要求提供資料,她否認全部控罪。是次為第二次審前覆核,王由大律師黃繼兒代表。

控方:擬傳召衞生署傳染病處主任出庭作供 據悉為張竹君

控方指,將傳召8名證人,包括4名註冊護士、一名衞生署傳染病處主任和2名調查助理。據了解張竹君為其中一名控方證人,曾兩度致電王詩雅查問行蹤。經控辯雙方商討後,可省卻傳召3名證人,包括2名「牛気」經理和一名恆生銀行職員。

控方又指,正積極索取被告在留院期間的醫療記錄,暫未知牽涉多少名主診醫生,但控方有機會傳召他們作供。另外,辯方醫學專家證人已完成撰寫報告,因此控方亦正在尋找專家證人以撰寫報告回應。

張竹君
張竹君


張竹君

辯方透露王詩雅擬親自作供

暫委裁判官沈智輝就出庭證人數目和審訊時間長度表達關注,並稱「法庭實在係好忙碌」。代表被告的大律師黃繼兒解釋,由於控罪牽涉曾經致電被告的職員,被告就對話內容有所爭議,因此有需要傳召首5名證人以作盤問。

黃繼兒又稱,控罪元素包含「明知」而作出涉案虛假陳述,惟被告有合理辯解(justification)。另外,辯方指調查人員替被告錄取警誡口供之前,曾與被告有一些交談,有可能影響證人的可靠性,辯方亦會就此盤問,但不會爭議警誡口供的自願性。

至於辯方證人方面,黃繼兒透露被告擬親自作供,另會傳召辯方專家證人,以證明感染新冠肺炎影響被告的精神狀態和醫療狀態。據了解,辯方專家證人為腦神經科專科醫生黃家星,過去曾獲邀在鄭丹瑞網上節目《健康旦》談及感染新冠肺炎後「腦霧」情況。

聆訊期間王詩雅坐旁聽席 裁判官要求站出來應訊

再度開庭時,暫委裁判官沈智輝問黃繼兒的當事人是否有到庭。黃回答有。沈官聞言指:「其實有嚟法庭就應該企出嚟。」王詩雅才由旁聽席座位步出,前往一般被告應訊的位置,並站立應訊。

沈官表示,閱畢辯方專家的報告後,發現「有某程度的複雜性」,憂慮控方找尋專家證人上有不確定性,加上控方仍需時調查被告住院時的醫生,可能牽涉傳召再多的證人,故不傾向今日定審期,遂押後至5月10日作第三次審前覆核。

王詩雅過往兩度無到庭

案件於去年9月首次提堂時,王詩雅未有出庭應訊,僅派律師代表。當時暫委裁判官余焯文提醒,此類案件若定罪或須判監,建議她親自上庭。

案件於同年10月再提堂,王詩雅親自出庭,並明顯暴瘦一圈。她在庭上原欲委託代表律師代為答辯,惟馬上遭暫委裁判官陳安婷拒絕,指「既然都到咗」便應親自答辯。

至同年12月首次審前覆核,王詩雅因發燒及身體不適而未能到庭。暫委裁判官梁蘊莊要求辯方盡快向法庭呈交醫生紙,「唔好等到下一次」。

首2張傳票指王於2022年1月5日,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女子張春銀提供虛假資料,即王於1月4日在「日本牛気涮涮鍋」逗留少於一分鐘;以及同日沒有遵從張春銀根據香港法例第599D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3(1A)及(2)條的要求,即提供王本人於2021年12月15日至30日的出行記錄。

另2張傳票指王於2022年1月6日,明知而向衞生主任女子張竹君提供虛假資料,即她於1月3日晚上9時20分離家前往灣仔 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以及同日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女子辛麗芳提供虛假資料,即她於1月3日晚上9時30分,離家前往灣仔 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另一張傳票指王於2022年1月7日在香港,明知而向衞生主任女子張竹君提供虛假資料,即她到訪國際金融中心後回家,並留在家中,直至同年1月3日晚上9時20分,即她離家前往灣仔 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另2張傳票指王於2022年1月7日早上約11時,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賴潔生提供虛假資料,即同年1月4日沒有在「日本牛気涮涮鍋」用膳,且在上址逗留少於一分鐘;以及同日中午約12時45分,明知而向同一名人員提供虛假資料,即她在沒有離開的士的情況下,在上環高樂花園地下放下物品後回家,並於1月3日晚上9時15分,乘的士離家前往灣仔 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最後一張傳票控罪指王於2022年1月12日在香港,明知而向授權人員男子利嘉威提供虛假資料,即於同年1月4日離開「日本牛気涮涮鍋」前,只在吧台與朋友見面5分鐘。

案件編號:KCS17695-17702/2022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