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應縣一名村委幹部,早年修村路時疑因毀壞他人祖墳而遭捅殺斃命。內媒周日(12日)報道,朔州中級法院一審裁定兇手故意殺人罪成,判處死刑。
57歲雷姓被告是應縣大臨河鄉柳坪村村民,他供稱2022年認識大臨河鄉長城溝村兩委委員方某,方某修村路選址路過並毀壞其父母墳地,故懷恨在心。2024年6月30日上午8時半,被告與前來柳坪村的方某扭打,被告從腰後抽出尖刀連續捅刺方某數刀。驗屍結果顯示,方某全身多處刀傷,最大創傷口達23.2厘米x16厘米,其頸部氣管、血管及肌肉等均被切斷。被告行兇後坐地揚言自殺,最終當場被捕。
被告的弟弟稱,修路地點離祖墳10多米遠,亦沒有挖開父母墳墓,相信兄長與方某的矛盾源於3年前,方某當時開墾荒地,導致兄長放牛不方便。兄長長期揚言殺方某,平時隨身帶刀,家人都防着他。法院認為被告主觀惡性極大,殺人動機卑劣,殺人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判處死刑,需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4.86萬元人民幣(約5.16萬港元)。雷男因無經濟償還能力並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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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欽敬。樵夫🇺🇦
点解唔当場一鎗爆头?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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