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警被指於去年6月強姦一名女子。他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今(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將強姦罪改為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罪,並新增3罪,包括勒索、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會轉介區院審理。法庭把案押後至2月13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24歲被告程朗,報稱警員。據悉,被告駐守於大埔警區。他原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6月3日在香港某處強姦一名女子。強姦罪現改為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罪,被告另面對3罪,包括勒索、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妨礙司法公正罪。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準備轉介區院的文件。法庭遂應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13日在粉嶺法院裁判再訊,被告續准以現金10萬港元,連同人事擔保10萬港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可離港,需居於報住地址,到警署報到。
控方早前向裁判官申請,鑑於本案性質及事主的背景,為保障公眾及事主利益,避免損害或妨礙司法公正的實質風險,禁止任何人報道可辨認事主身份的事項。該些被禁止披露的事項包括事主的姓名、地址、案發地點及與被告的關係等。控方申請最終獲批。
案件編號:FLCC149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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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
SZ
即是輕咗?
56分鐘前
PLTR
成個警隊畀你搞彎曬,雖然不嬲都係咁,呢期特別多淫警作惡
1小時前
Elise
CLS…. 強姦
1小時前
राक्षसराजः
全感犯罪率最高嘅集團,有牌爛仔,衰過流氓黑社會
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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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權階級就梗係放生㗎啦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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