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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陳妍希出Post 8小時後改離婚聲明 傳可分走陳曉近1億財產

明報

更新於 02月19日09:35 • 發布於 02月19日09:35

台灣女星陳妍希與內地男星陳曉昨天(18日)在微博宣布離婚,日後會共同撫養兒子。陳妍希同一時間也在facebook出Post宣布離婚,惟其帖文一開始時是用簡體字,惹來部分網民質疑「這裏不是微博欸,可以好好打字嗎」、「這是臉書不是微博,應該不需要用簡體字吧」、「發臉書好歹轉個繁體吧。從此天各一方,祝好」等。8個多小時後,陳妍希於晚上9時34分悄悄地將聲明由簡體字轉成繁體字。

據台灣《自由時報》報道,有指陳曉的身家至少高達14億台幣(約3.3億港元),陳妍希與他離婚,有望獲得約4億台幣(約0.9億港元)。有業界人士透露陳曉於2017年接拍《那年花開月正圓》時,片酬高達3000萬人民幣(約3200萬港元)。他隨着知名度提升,片酬也跟住上升,後來演出的電視劇加起來高達693集,粗略估計片酬收入至少有3.2億人民幣(約3.3億港元),這還未計算代言、商務、音樂和綜藝等其他方面的收入。

陳曉在劇組工作期間的衣食住行等費用均由劇組承擔,常消費相對較少,估計婚後的積蓄至少有2億人民幣(約2.1億港元)。據中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若無特別約定,應歸夫妻共同所有,因此陳曉和陳妍希在婚後8年間取得的財產,原則上應當平均分配,陳妍希至少分走近1億港元。

(即時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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