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的無人駕駛旅客捷運系統,早前有一名女童懷疑在上車時,跌入月台與列車之間的空隙,但事件未有正式納入機管局事故調查報告中。
月台和車廂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女童上車時踏空,雙腳跌入空隙,她用雙手按著車廂地板,支撐上半身,未有完全墮入路軌;一名男子隨即向月台職員求助,同行家人及其他乘客就立即蹲下,將女童從罅隙中拉出來,之後月台和列車幕門關上。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機管局並沒有向局方或機電署通報3宗事件;機電署早前收到匿名投訴後,向機管局跟進。
局方表示,高度關注一名兒童在去年11月懷疑掉入月台與車廂之間空隙的事件,以及有關懷疑有人隱暪的指控,已敦促機管局重新檢視事件、相關匯報及處理,並全力配合機電署調查;機管局須於1個月內提交報告。調查方向包括列車與月台空隙的設計、機管局就事故通報機制、事故記錄程序、人為因素,以及相關改善措施。局方亦促請機管局檢視突發事故通報等內部程序,1個月內向局方匯報,政府會適時向公眾交代調查結果。
至於另外兩宗涉及「波口」損壞及捷運系統隧道內出現火花的情況,機電署與機管局已作適當跟進,並會進一步加強溝通和完善通報機制。
機電署:未能核實兒童疑跌入月台事件真確性 重新調查
機電工程署指,調查事件後發現,轉轍器損壞和涉及機場旅客捷運系統隧道內出現火花的情況,不屬於需要通報的事故類別,署方為謹慎起見,已要求機管局進行維修。
署方指,未能核實有女童疑跌入機場列車月台事件的真確性,已重新就事件展開調查,會循機管局的內部事故呈報機制及事故記錄程序、人為因素、列車與月台空隙的設計等方向調查,署方已會見相關人員和查閱操作日誌記錄,及要求機管局提供資料協助調查並於一個月內提交報告。署方表示,機管局早前已縮窄相關列車與月台之間的空隙,月台幕門與列車車門之間已安裝紅外線感應器,當遇到障礙物令車門或月台幕門未能關妥時,保護系統會指令列車不能開動,以確保乘客安全。
機管局:紀錄顯示沒乘客報告跌入月台空隙 毋須匯報
機管局回應指,事件不屬於需匯報類別,機電工程署亦接納局方的處理方法。
局方表示,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由於機場旅客捷運系統的閉路電視紀錄,只會保留1個月,因此局方今年1月接獲機電署查詢後,未能透過閉路電視片段了解情況;而翻查紀錄,以及向管理系統員工查詢後,亦沒有發現曾有人跌入列車與月台之間空隙的紀錄。發言人又指,紀錄顯示,去年11月曾有當值員工報告,有乘客告知有鞋掉進車廂與月台間的空隙,但就沒有乘客報告曾跌入空隙。
機管局:未能肯定小童跌入空隙
局方指,近日有人提供聲稱是事發過程的片段,顯示涉事小童可能在進入車廂時跌倒,但未能肯定她跌入空隙。發言人又確認,事發月台是一號客運大樓,前往海天中轉大樓的列車月台,相關路段的月台與車門之間的空隙距離,已於去年7月起,由原本的13.1厘米至14.1厘米,收窄至7.1厘米至10.1厘米。
機管局強調,一直留意及檢視車廂及月台安全,指幕門及車門均設有感應裝置,偵測到外物,例如有乘客被困月台與車廂的空隙時,幕門會保持打開,列車不會開出。局方又指,會重新檢視事件性質,以至與事件相關的匯報及處理,1個月內向機電署交報告。
張欣宇:機場安全管理系統及通報機制有嚴重漏洞
關注事件的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表示,涉事女童約5至6歲,不是嬰兒,指她並非簡單「差錯腳」,而是大半個人跌入空隙,質疑機管局要重新檢討月台安全設計,例如在空隙增加填充物。他又說,女童一旦跌入路軌,將有機會觸電,甚至可能會在自動列車開出時釀成人命傷亡,後果可相當嚴重。他指,根據《機場管理局條例》,這宗安全事件完全符合須向政府通報的條件,但據他了解,事故並沒納入機管局事故調查報告中。
張欣宇表示,今次事發片段並非由路人拍攝,相信不是「電光火石」之間發生,指最近流出的兩段閉路電視片段顯然來自機場內部,反映有機場職員曾看過相關片段,並非完全不知情,但最終因種種原因未有正式報告,亦未有向政府通報。他認為,機場安全管理系統及通報機制有嚴重漏洞,亦不排除有人瞞報,促請政府相關部門及機管局等徹查,並作出全面調查報告,向公眾交代,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機場捷運系統行駛期間爆火花 機管局:由帶金屬紙屑掉落引致
另外,機場旅客捷運系統7月有列車行駛期間,車尾爆出火花。機管局表示,是由於隧道內有外層帶金屬的紙屑掉落路軌引致,火花沒有觸發火警偵測系統,列車繼續安全行駛,服務不受影響。機管局又回應指,維修人員今年1月在旅客捷運系統隧道內例行檢查時,匯報並建議檢查一個轉轍器石屎底座;檢查後確認結構安全沒問題,無礙列車運作。
張欣宇表示,機場捷運供電系統有別於市區鐵路,並非設置在車頂,而是設在路軌旁,一旦隧道內有金屬組件鬆脫,觸碰到供電軌,就有機會產生火花。不過他指,事件未有觸發跳電或影響列車運作,代表仍然處供電系統的防禦範圍內,未有構成嚴重安全風險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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