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大選綁公投才結束,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旋即為選務混亂請辭獲准,不過,爭議未了,等著中選會的還有因為千分之一票差飲恨落敗的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提起「選舉無效」訴訟。丁守中聲明強調,訴訟不是為了個人爭選舉之勝敗,而是爭選舉制度的公平正義,講得確乎有理,但從不論從法律或政治現實檢視,丁守中的訴訟都不容樂觀。
選務混亂無庸置疑,但與「違法」還有距離
這次選舉因為綁了十項公投,選務工作之繁雜可以想見,中選會未及妥善規畫難辭其咎,陳英鈐聲稱十項公投案十月才確定,來不及借更大的場地,完全不具說服力,所謂「是不為也,非不能也」,中選會自始至終對公投案持排斥心態才是主因,這從選前中選二度因為公投案告上法院都敗訴,最終還得動支第二預備金買報紙重刊公投公報可見一斑。而選舉過程中造成的混亂,論者已多,投票排隊二、三個小時,直到投票時限結束後三、四個小時,還有投票所未完成投票,最嚴重的是,在這三、四小時之中,已經有不少投票所開始開票作業,這也是丁守中提出訴訟的關鍵理由:「有機會讓不同候選人陣營操作棄保,影響選舉公平性,足以影響選舉結果」。
簡單講,一邊開票一邊投票,網路時代,人手一支手機,排隊等投票的同時,的確有極大可能透過手機關心已經開票的情況,但是否「足以影響選舉結果」,才是司法裁判的關鍵。但還有一個不可缺的前提:「違法」。
「選舉無效」訴訟和「當選無效」訴訟不同,後者對象是競選對手,前者對象是中選會,丁守中認為中選會和及台北市選委會「違法」放任一邊開票一邊投票,因此依照選罷法第一一八條,提起選舉無效訴訟,這是丁守中做為候選人的權利。問題是中選會或北市選委會違法了嗎?根據選罷法第五十七條,「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換言之,即使邊投票邊開票長達三、四個小時,卻很難定論為「違法」,因為已投完票的投票所隨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正是法律明定,這是為了避免投開票有空檔而生作票之虞,選委會若是為保障公民投票權,讓已投完票的投票所不開票,才可能有「違法」之虞。
棄保可以理解,但難以舉證也非法官必須追究
選務規畫不足造成投開票亂象是不折不扣的「行政疏失」,但和「違法」還是有差異。就算法院受理,還是要問:是否「足以影響選舉結果」?丁守中要如何舉證在下午四時之後還在等投票的選民,的確因此改變了投票意向?他提出柯文哲辦公室主任蔡璧如操作棄保,但展示的群組留言卻是投票前一天,時間上已然不符;或者,丁守中能找出三千多投票市民出面作證,他們真的在投票所外知道開票情況而改變投票意向,從投姚到投柯?
從人的投票心理和行為觀察,「棄保效應」或策略性投票不是新鮮事,但法律裁判不是心理學,判準的前提不是人心,而是實際的行為後果,換一個角度看,丁守中耿耿於懷,趕著投票的人可能因棄保而改投柯,他自己都想到「棄保」,他的支持者不會因此擔心棄保發酵,而趕著投丁嗎?換言之,根本沒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晚投票者棄姚投柯多,也無法證明他們沒投丁。
二00四年總統大選,因為發生三一九槍擊案,以千分之二票差落敗的連宋配同樣提起選舉無效訴訟,最終法院認定中選會點票有瑕疵但不違法也不足以影響選舉結果,至於連宋爭執的啟動國安機制或發生槍擊案等,都不是正副總統選罷法必須「停止選舉」的要件,中選會並無因此「違法」,國親所提選舉無效訴訟因而敗訴定讞。兩顆子彈都無法舉證影響選民投票行為而影響選舉結果,丁守中怎麼證明滑手機可能大幅翻轉選民原有的投票意向?遑論民主選舉的假設前提是「人是理性的」,雖然實證選舉投票的感情(情緒)因素可能更大,但不論投票基於理性或感性,都不是法官應該或必須追究的。
死守基本盤是敗選主因,訴訟只是一個人的戰役
丁守中的焦慮,反應的是他競選策略從頭就鎖定死守基本盤,企圖因為民進黨候選人姚文智挖走柯文哲的票而當選,他利用的是民進黨不棄保,那麼能指責柯陣營利用棄(姚)保爭勝嗎?而民進黨要不要棄姚要不要保丁,屬政黨策略或政黨道德,只要不違法,都不是法官能裁判的。
丁守中的悲憤,正是他敗選的主因。死守基本盤豈是首都市長應有的格局?只靠鐵板藍又如何能創造一個偉大的城市?就像他的對手之一,慘敗的民進黨候選人姚文智,競選策略同樣死守綠營基本盤,打到最後甚至只企圖催出深綠票源,不相信選民,只相信基本盤,說明一點,他們根本無法掌握社會脈動、體察選民心向,台北市長必須是全台北市民的市長,不該是深藍的市長或深綠的市長,莫怪在他決定提起無效訴訟之後,會被譏嘲就算重選,他會輸的票數只會更多不會更少。(推薦閱讀:迷戀基本盤、守不住「連勝文防線」丁守中「自己擊潰自己」)
丁守中一生執念在競選台北市長,但擴大不了自己的政治格局,反而縮小了他所深信的「基本盤」,某種程度甚至證明四年前沒提名他未必是錯,因為他的得票甚至比四年前的連勝文還少,這是他的遺憾也是他的寂寞。根據選罷法,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原當選人照樣依法就職,依法行使職權,即便最後翻盤成功,所有的市政措施或簽署的公文、行政命令均屬有效。台北翻了新頁,只有丁守中還留在投開票日,這將是他一個人的戰役,或謂「但為選舉制度故,寂寞也無妨」,只能提醒選務疏失之改善,不論修法或修改選務流程,都是行政立法的事,而非法院裁判能決。選舉結束了,丁守中該想想如何華麗轉身,而不是困在敗選的訴訟情緒中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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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Stephen
唔同玩法, 你條法例係可以比人一路開票 一路投票既, 只可以話係你既策略唔夠人好.
2018年11月26日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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