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歲愛國男胡愛民涉去年與兩名男子清拆法輪功街站的展板及橫額,3人同被控兩項刑毀罪,今(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其中一名被告於開審前認罪,准保釋至下周一判刑。胡愛民及53歲男子則不認罪,將於明天開審。案情指認罪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我睇唔過眼啲法輪功禍害市民,所以我同人經過時,就見義勇為整爛佢哋啲檔口」。被告自行求情時提及自己「沒有收取任何利益」,是次屬個人行為,並非有組織,亦願意作出賠償。
3名被告為:胡愛民(47歲,無業)、周永林(43歲,裝修工)和卓進燊(53歲,無業),他們同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
沒有律師代表的周永林今承認兩罪,胡愛民及卓進燊則否認全部控罪。
案情指被告用噴漆及鎅刀破壞 另一人在旁拍攝
周承認的案情指,2021年4月3日,警方接獲事主黃周南及楊李梅立報案,指當日他們在黃大仙街站的展板及橫額,遭被告及一名男子(男子一)用黑色噴漆及鎅刀破壞,另一名男子(男子二)則在場拍攝;同日他們在旺角派單張時,街站物品亦遭上述兩人破壞,男子二亦拍攝過程。三人破壞後逃走。閉路電視拍攝到三人其後於佐敦的海洋超級漁港傾談。男子二的電話內有男子一的照片,兩人亦曾以電話通訊。
被告稱:睇唔過眼法輪功禍害市民,見義勇為整爛
警方其後拘捕被告,並找到他犯案時的衣物,他於警誡下表示:「我睇唔過眼啲法輪功禍害市民,所以我同人經過時,就見義勇為整爛佢哋啲檔口」。
求情:睇唔過眼有反對中國及污衊標題
被告自行求情時指,事件源於法輪功檔口的宣傳品寫上他「睇唔過眼」的字眼,包括反對中國以及污衊的標題。他強調是次屬個人行為,並非有組織,自己亦沒有收取任何利益。他願意作出賠償,並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梁雅忻指同案早前已判刑的被告卻沒有賠償令,控方大狀熊健民指今次會申請賠償令。梁官將認罪被告的判刑押後至下周一(12日),以待其他被告完成審訊,期間被告繼續保釋。
控方亦透露,審訊將會傳召8名證人,另有證據顯示兩名不認罪的被告於案發時曾以電話通訊,但辯方將會作爭議。
另外,手持拐杖的卓進燊步出法院時,向拍攝的記者表示:「影你老母」。
控罪指3人於2021年4月3日在黃大仙廣場附近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黃周南的16塊展板及一塊橫額,合共價值3,500元;以及同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惠豐中心外,損壞屬於楊李梅立的2塊展板、2支旗及一支竿,合共價值3,500元。
同案亦有4名被告,早前已罪成及判刑,分別為:彭嘉俊(40歲,地盤工)、甄杰豪(26歲,無業)、吳家樂(32歲,侍應)及邱家良(35歲,無業)。
胡愛民早前涉另一宗毀壞法輪功街站宣傳品案,經審訊後5項刑毀罪成,上周(1日)被裁判官李志豪判囚兩星期,緩刑兩年半。
案件編號:KCCC112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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