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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元朗屏山北區議員楊家安非妥為當選

商台新聞

更新於 2021年09月29日05:20 • 發布於 2021年09月28日05:28

高等法院頒令,元朗屏山北選區區議員楊家安並非妥為當選。報稱獨立人士的楊家安,在前年區議會選舉中,以2票之差擊敗民主派對手羅庭輝,成功連任。羅庭輝之後提出選舉呈請,認為楊家安在選舉中有不當行為。高等法院今日開庭處理時,雙方都無派代表律師到庭。法官周家明指,楊家安同意在選舉中,無依時提交支持同意書,並已與羅庭輝達成協議,承認並非妥為當選。

根據入稟狀,楊家安在選舉郵寄通函上,曾聲稱獲36人支持,大部份是村代表,但只呈交27份支持同意書;他亦被指在選舉日在禁止拉票區與選民握手,以及威嚇部份選民。

高院今日頒令楊家安不妥為當選    資料圖片
高院今日頒令楊家安不妥為當選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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