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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修例風波】接獲陳同佳願自首信件 台刑事局:提供合法且必要的協助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19日06:27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9日03:55
陳同佳(左)願意赴台自首。資料圖片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昨日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表明洗黑錢案刑滿出獄後願意赴台自首,請求港府協調安排手續。
台灣的刑事警察局今日表示,昨晚已收到香港警方轉達陳同佳自首意願的來函,港方表明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和可行協助。
由於過去並無相關類似案例,台方表示後續會與相關部門討論,並提供合法且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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