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聖誕節下午約2時(12月25日),一名60歲男工在新界東北堆填區操作廢物傾倒台期間,被倒後的垃圾車撞倒昏迷,送往北區醫院後證實不治。勞工處表示將展開調查,環保署則要求承辦商在五日內提交報告。翻查資料,男工受僱於新界西北廢物轉運站,營運合約承辦商為太古惠明有限公司。2017年1月,該公司一名僱員亦在屯門堆填區內進行廢物傾倒工作時,被倒車的廢物貨櫃拖車夾斃於廢物傾倒台之間,事後勞工處按《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起訴,公司同年被罰款五萬。
在事發當日,勞工處表示已即時派員到現場調查,環保署則稱對意外表示難過,並向死者家屬致慰問。署方已要求承辦商全力配合勞工處調查,並在五日內就事件向署方提交報告。環保署亦會就事件進行調查,又指承辦商將向死者家屬提供緊急恩恤金。翻查資料,太古惠明有限公司為太古集團旗下的公司。
勞工處昨日再發稿,指已向承辦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用涉事的廢物傾倒台,並稱會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若有違例會依法處理。署方稱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必須為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等,如違反規定,經公訴定罪可罰款1,000萬及監禁兩年,經簡易程序則最高可判罰款300萬及監禁6個月。
建造業總工會安全顧問李光昇今早在港台節目表示,今次事件與2017年事件「一模一樣」,形容事件「唔係咩新鮮事」,只是「有否經一事長一智」。他指根據程序應「清場」後才可倒車,並應有兩人在場。對於涉事工人有穿反光衣,李光昇指建基於司機看到工人,「如果司機睇唔到你,唔好話反光衣,就算發光衣都冇用。」
他提到有不少科技可解決相關問題,例如在廢物傾倒台加設閉路電視作警示。李光昇稱,目前的制度及指引是「用工人嘅血換番嚟」,認為「所有事故都係,你唔落實個制度講乜都係哂氣」。
留言 4
感謝法官罰咁少錢,連法庭運作費用都唔夠畀,不如撤控啦
2023年12月27日12:29
大支野
每逢年尾意外特別多,各位工友安全至上。
2023年12月27日12:14
L.Y.E.
人命只值5萬,香港嘅勞工法例🤮🤮🤮🤮🤮
勞工處一向只保障勞方,僱員就永遠要屈服🤬🤬
2023年12月27日12:06
高高高
只罰五萬????未夠買隻rolex
2023年12月27日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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