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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臉書「共同好友」也伸魔爪 性侵前竟命令被害女「先洗澡」

中天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18日00:09 • 發布於 05月18日00:09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NONO遭控性侵昨(17)日士林地檢署偵結,其中2案不起訴,另5案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求處重刑,NONO甚至連臉書共同好友都下手,性侵前還命令被害人去洗澡。

藝人NONO涉性侵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圖/資料畫面)
藝人NONO涉性侵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圖/資料畫面)

去年6月網紅「小紅老師」在北檢按鈴控訴NONO涉嫌性侵、強制猥褻等罪,8月北檢指揮北市婦幼警察隊偵辦,搜索約談NONO到案說明,訊後50萬元交保,北檢去年12月偵結3案,被害人包括2名芳療師及1名女網友,因罪證不足不起訴,被害人不服向高檢署提起再議,高檢署將發回北檢續查。

士檢調查,NONO多次利用其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分別於住處、飯店、車上等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理由,與被害人獨處藉機伸出魔爪,檢方認為NONO不知自重,為逞私欲性侵多名被害人,且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

起訴書指出NONO惡行,其中一名被害人於2010年透過臉書共同好友與NONO結識,NONO傳訊邀被害女子吃飯,還開休旅車載她去採購食物,返回內湖住處後吃飽喝足,NONO竟立刻變臉命令被害女子去洗澡,被害女子嚇得站在浴室門口發呆,NONO走到其背後強拉下女子褲子以生殖器磨蹭下體,被害女子反抗不成遭身材高壯的NONO硬來性交得逞,行徑非常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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