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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中環遮打花園集會後非法集結 28歲乒乓球教練事隔3年遭起訴 12.12再訊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2022年10月26日09:05 • 發布於 2022年10月26日09:05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2019年10月14日,有團體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為《禁蒙面法》實施後首個獲批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及後有示威者堵路、設路障,並與警方起衝突。28歲乒乓球教練事隔三年後遭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三項拒捕罪,今(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准以2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報稱地址,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吳綽熙(28歲,乒乓球教練)面對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4日,在中環龍和道、民耀街與民祥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吳另被控三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他於同日在中環康樂廣場2號郵政總局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0112李惠康、警員21298張曉鋒及警員16912黃富豪。

案件編號:ESCC211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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