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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暴動案|林卓廷供稱憂情況危險而叫人不要退後

商台新聞

更新於 03月08日08:20 • 發布於 03月07日08:23

元朗721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被控暴動,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繼續由林卓廷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辯方在庭上播放林卓廷721當晚在社交平台直播的片段。

林卓廷作供時指,當時元朗站有閘口打開,一名白衣人一度進入付費區,有人提議返回月台,林卓廷叫他們「不要退後」。他解釋說,是因為擔心白衣人會衝入閘內追打人群,情況會非常危險,又指有白衣人做出挑釁手勢,於是他勸付費區內的人不要出去,期間他試圖拉著一名走上前的男子。

4名罪成白衣人上訴 指原審大律師沒提供合適法律意見

另外,4名白衣人早前被裁定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罪成,判囚3年9個月至7年,4人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其中被判監7年的鄧懷琛,代表律師指,他當日從元朗英龍圍追上去時並非手持武器,亦沒有主動將棍交給其他人。代表律師又指,原審時,鄧懷琛的代表大律師未有為他提供合適的法律意見,令他未能以保護自己和家人作為辯護理由。

律政司一方則表示,無論當時現場發生甚麼事,鄧懷琛走上去之後都不可能是自衛。

上訴庭法官潘敏琦表示,鄧懷琛自衛但又追上前,其後可能有其他動作,形容要全盤看。法官彭偉昌則指,原審時大律師可能是觀看相關片段後,認為被告不是旁觀者,因此沒有提出可以用自衛作為辯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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