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元旦日旺角爆發衝突,有示威者參與堵路縱火,期間一名地盤工被指襲擊2名執法人員而被捕。他去年被控一項襲警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本月初被裁定襲警罪成,今(24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入獄14個月。
26歲被告蘇俊傑,襲警罪指他於2020年1月1日,在旺角山東街與通菜街交界與其他人士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9597。控方案情稱,一名執法人員在旺角便衣巡邏期間,欲拍攝正以雜物堵路的示威者,期間被告發現,並斥他:「影乜╳嘢?」及後被告更與他人圍毆他。
裁判官早前裁決時指,事主的證供與相關閉路電視片段脗合,法庭信納事主曾向被告表明身份,並警告被告,因此裁定襲警罪成。至於普通襲擊罪方面,法庭認為針對此控罪的事主證供不一致,裁定普通襲擊罪不成立。裁判官今日判刑時則稱,被告帶頭施襲,以1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因調查時間頗長,酌情減刑1個月,總刑期為14個月。
案件編號:WKCC146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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