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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翻車案】涉加速兼以過高速行駛 車長被控19項誤殺罪

蘋果日報

更新於 2018年10月10日19:20 • 發布於 2018年10月10日03:39
【九巴翻車案】涉加速兼以過高速行駛 車長被控19項誤殺罪

【新增動新聞】
九巴872路線巴士於今年2月10日,在大埔公路翻側釀成19死車禍,案件今再提堂時,控方透露已完成調查,發現車長以逐漸增加及過高速度行駛,並在轉入右彎時沒減速,在取得法律意見後,將車長原面對的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修改為誤殺罪,另加控18項誤殺罪及18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被告現共面對37項罪名。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在東區法院進行交付審訊程序,被告陳浩明(30歲)沒反對控方申請,對控罪表示明白,沒申請保釋,還柙候訊。被告原本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2月10日案發至今還押超過半年。

在事故中死裡逃生的乘客古平先生今偕妻子到庭旁聽,古太指先生腰骨折斷,現需依靠拐杖行路。

誤殺罪指被告於今年2月10日,身為巴士司機,對車上乘客負有照顧責任,但他違反責任、沒為乘客安全採取合理謹慎的措施,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周女齊、李炳林、趙錦鑄、鄧仁欽、劉美蓮、王玉麟、李恩賜、黃兆良、田天松、丘小牛、黃伙娣、張朝偉、鄭帶勝、陳賢妹、黃國安、霍志強、李官煌、鮑鳳儀及陳有勝共19名乘客。

控罪指他當日駕車沿大埔公路往大埔方向駛至大埔尾村巴士站前右彎開端時,以逐漸增加及過高速度行駛,並在轉入右彎時沒減速、沒充分或完全沒使用腳掣煞車,導致巴士翻側,先後撞到燈柱和巴士站上蓋。控方指事故是源於被告嚴重疏忽,而該疏忽對乘客死亡造成實際責任。

餘下18項控罪則指他危險駕駛導致18人身體造成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FLCC808/18】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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