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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訂國旗國徽條例 明確禮儀及釐清罪行條文等

香港電台

更新於 2021年08月13日04:28 • 發布於 2021年08月11日08:33 • 香港電台 RTHK

特區政府將於星期五在憲報刊登《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旨在明確國旗及國徽的使用規定,包括升國旗儀式的禮儀及收回機制、釐清有關侮辱國旗及國徽罪行的條文,以及就國旗及國徽的教育和推廣作出規定。
《國旗法》及《國徽法》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特區已於1997年7月通過制定《國旗及國徽條例》,以本地立法方式在本港實施《國旗法》及《國徽法》。特區政府表示,因應全國人大常委會最近對這兩部全國性法律的修訂,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在本港實施兩部經修正的全國性法律。
特區政府建議以修訂《條例》而非公布形式,在港實施該兩部經修正的全國性法律,做法符合「一國兩制」原則。《條例草案》將於本月1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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